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九原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九原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杜林春(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陈 冰(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郭俊斌(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志祥(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成 员:刘静文(区委保密机要局局长、改革办主任)
唐 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史忠全(区发改委主任)
翟文宽(区教育局局长)
马学文(区工科局局长)
田华斌(区民政局局长)
王北满(区司法局局长)
高永飞(区财政局局长)
贾俊峰(区人社局局长)
金志强(区住建局局长)
赵部军(区农牧局局长)
王补德(区林草分局局长)
李晨伟(区商务局局长)
杨丽芳(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蔺 军(区卫健委主任)
边学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段瑞君(区金融办主任)
亢 玉(区医保局局长)
郭金才(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郭朝明(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马建志(区税务局局长)
高宇飞(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人)
黄秀丽(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人)
方玉泉(人民银行包头市郊区支行行长)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包头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统筹研究推进我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
二、专题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唐 飞(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丁少峰(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金柱(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方向明(区住建局副局长)
李 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沈 丹(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 慧(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事项,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在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配合市政务服务局推进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史忠全(区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丁少峰(区发改委副主任)
张利平(区工科局副局长)
王红军(区财政局党组成员、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吉继雍(区住建局副局长)
刘伟嘉(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 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彦璋(区金融办副主任)
李 睿(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杨 慧(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方玉泉(人民银行包头市郊区支行行长)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打造营商环境先进地区。在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在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在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含排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 长:史忠全(区发改委主任)
副组长:张如权(区发改委副主任)
曹墨卿(区科协副主席)
王红军(区财政局党组成员、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李巧梅(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 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在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在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业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边学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丁少峰(区发改委副主任)
李金柱(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方向明(区住建局副局长)
郝文利(区农牧局主任科员)
吴向亮(区林草分局副局长)
霍春龙(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李 睿(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赵文恩(区税务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在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在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在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韩志祥(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付 光(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局务会成员)
杜 轲(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燕(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金柱(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李巧梅(区人社局副局长)
张宗宇(区卫健委副主任)
曹墨夫(区医保局副局长)
沈 丹(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在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在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三、保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区政务服务局局长韩志祥担任。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与市政务服务局的沟通协调;负责沟通协 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王北满担任。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
(三)督查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唐飞担任。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组长由区委改革办主任刘静文担任。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
(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谋划、靠前谋划,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及早落实本部门改革任务。要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增强广大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有关部门要参照建立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事项
(一)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郭俊斌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务服务局局长韩志祥兼任,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区政务服务局承担。
(二)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协调小组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