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 力位阶 |
公开 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他公开) |
公开渠道 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对应职责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 机关 简介 |
基本信息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 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公开相关工作信息 | ||
| 领导信息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姓名、照片、职务、简介、分工等信息 | 办公室 | ||||||||||||
| 机关职能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 办公室 | ||||||||||||
| 机构设置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名称、主要职责、负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
| 政策 法规 |
政策文件 | 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有关的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有效性和正文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 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政策法规股 | 政策法规股及各股室负责公开各类政策法规 | ||
| 政策法规股、各股室 | ||||||||||||||
| 政策法规股、各股室 | ||||||||||||||
| 政策解读 | 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有关的重大政策解读,有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和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 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政策法规股、各股室 | ||||
| 其他文件 | 以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和青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青山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办公室(包括青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青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青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包括标题、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文号和正文等信息。 | 各股室 | 政策法规股及各股室负责公开各类政策法规 | |||||||||||
| 规划 计划 |
相关规划 | 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有关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 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有关股室 | 各股室依据上级要求,及时公开涉及业务相关规划计划 | ||
| 工作计划 | 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相关的年度或中长期的工作计划等。 | 各股室 | ||||||||||||
| 行政 权力 |
权责清单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权责清单,包括权力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责任事项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各股室 | 政策法规股、承担行政许可事项股室、各承担行政执法工作股室依据分工公开行政权力相关内容 | ||
| 行政许可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 | 行政许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承担行政许可事项股室 | |||||||||
|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各承担行政执法工作股室 | |||||||||
| 财政 信息 |
部门预算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及所属单位预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办公室(财务) | 依法依规开展年度预决算情况说明、“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公开工作 | ||
| 部门决算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决算情况说明、表格、"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信息 | |||||||||||||
| 公共 资源 配置 |
工程建设 项目招投标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办公室(财务) | 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开工作 | ||
| 政府采购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 | |||||||||||||
| 重大 决策 预公 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实施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 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决策草案起草股室 | 决策草案起草股室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等信息 | ||
| 人大 建议、 政协 提案 办理 情况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办理情况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独办、主办或分办的全国或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各承办股室 | 各承办股室办复提案后及时上传答复,全文公开。 | ||
| 人事 信息 |
公务员招考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公开相关招考信息 | ||
| 事业单位 招聘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信息 | |||||||||||||
| 重点 领域 信息 |
安全生产 | 事故 调查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受青山区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组织调查的事故并经依法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结果(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全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公开事故调查相关信息 | |
| 监督 检查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实施的安全生产常 规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情况,以及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结果、相关约谈情况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 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各承担行政执法工作股室 | 各承担行政执法工作股室负责公开安全生产领域督查检查情况 | |||
| 安全生产 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纳入或移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人员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管理期限、作出决定的部门等信息(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 法规 |
自作出列入 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决定 后20个工 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公开严重失信主体信息 | |||
| 安全生产 举报 |
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办公室 | 办公室负责公开相关工作信息 | |||
| 重点 领域 信息 |
防灾减灾 救灾 |
灾害 预警 |
森林草原防灭火、洪涝干旱、地震地质等灾害预警或安全提示、督导检查、防范应对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应急救援调查股 | 应急救援调查股负责公开灾害预警信息 | |
| 灾害 救助 |
灾情核定、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 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应急救援调查股 | 应急救援调查股负责公开灾害救助信息 | |||
| 应急管理 | 应急 预案 |
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制修订的本级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等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及演练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 作日内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应急救援调查股 | 应急救援调查股负责公开应急预案及演练信息 | ||
| 灾害事故 应对处置 |
重特大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情况和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行政 法规 |
及时公开 |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口政府公报腾两微一端 口发布会/听证会 口广播电视 口纸质媒体 口公开查阅点 口政务服务中心 口便民服务站 口入户/现场 口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口精准推送口其他 |
√ | 应急救援调查股 | 应急救援调查股负责公开灾害事故应对处置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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