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法官坚持居中调解、情理兼顾,积极促成双方企业握手言和、互谅互让,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以柔性司法为营商环境注入“暖流”。
案情回顾
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水公司)与某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案件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后,双方均未按期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导致胜诉债权长期无法兑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水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及结果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脉络、研判双方症结,向被执行人建筑公司依法送达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全面启动财产查控程序。
初期,被执行企业相关负责人对生效判决存有异议,抵触情绪明显,明确表示暂不配合履行付款义务,案件一度陷入执行僵局。考虑到涉案双方均为辖区市场经营主体,如若简单粗暴采取查封冻结、失信限惩等强制措施,极易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商业信誉,不利于市场主体健康稳定发展。
为统筹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执行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调解优先、审慎惩戒工作原则,坚决摒弃“一罚了之”的机械办案模式。一方面向被执行人精准释法明理,详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失信惩戒、经营受限、信用降级等严重法律后果,彻底打消其侥幸拖延心理;另一方面多次分头约谈双方企业负责人,搭建沟通协商平台,厘清争议焦点、化解对立情绪,引导两家企业立足经营实际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反复协调疏导,双方企业最终放下分歧、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充分体谅被执行人经营实际,自愿放弃部分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也积极筹措资金,全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该案从立案执行到全部履行完毕仅用时10天,涉案执行款项64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意义
1.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筑牢营商法治底线。该案快速兑现胜诉企业合法债权,切实破除权益实现障碍,有效避免企业因债务拖欠陷入经营困境,全力保障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不受侵害,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根基。
2.坚持善意文明柔性执行,激发市场经营活力。法官在执行中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优先采用调解疏导方式化解涉企纠纷,不随意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盲目损害企业商业信誉,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执行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冲击,助力企业轻装上阵、稳定经营。
3.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短周期高效执结、一次性实质性化解双方纠纷,杜绝反复诉讼、长期僵持造成的企业诉累,既节约宝贵司法资源,又快速理顺市场经营秩序,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持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助力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停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