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家政领域信用建设,助推家政服务业良性发展,按照《包头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家政服务企业按照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类,依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我局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4家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参与信用等级评价,经市商务局核查,我区4家家政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均为A级。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运用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同时,继续组织辖区内其他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参与信用等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