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结合部门实际,开展税务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一、开展情况
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评价指标包括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纳税信用级别设 A、B、C、D 四级。A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90分以上的;B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70 分以上不满90 分的;C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 40 分以上不满70 分的; D 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 40 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同时,对于新设立企业和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适用M级纳税信用。对纳税信用评价为 A 级的纳税人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 A 级纳税人名单;在发票使用方面,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次可领取 3 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在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对于 3 连 A 纳税人,就是连续 3 年被评为 A 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除此之外,A 级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其他的一些激励措施。比如招投标过程中,A 级纳税人就是一个加分项,同时信用良好的纳税人也可以通过“银税互动”从银行获得信用贷款等等。对纳税信用评价为 B 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实施正常管理,可以一次性领取不超过两个月增值税发票用量。对纳税信用评价为 C 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就是正常地依法从严管理。对新办或全年无营业收入的 M 级纳税人,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同时,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对于纳税信用评价为 D 级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依法公开 D 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 D 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单月超过(25 份,票面 10 万元)用量后再次申领要预缴上次领购并开具销售额 3%的增值税后才可以再次领取;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被评为 D 级,D 级评价保留 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 A 级;在纳税评估和出口退税审核方面从严管理。
二、取得成效
2023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下辖 6817户纳税人参与信用评价,其中,纳税信用等级 A 级纳税人 886户,B 级纳税人 2276 户,C 级纳税人 73 户,D 级纳税人 350,M 级纳税人 3232 户。A 级纳税人数量提升明显。
说明:当前,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正在开展中,结果尚未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