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为有效防范高温对药品质量造成安全风险,规范药品存储养护行为,保障群众夏季用药安全,近期,九原局开展夏季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紧密结合夏季气候特点,以药店、诊所、医疗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防暑降温、胃肠道疾病等夏季常用药品,易高温变质药品,需低温储藏药品、生物制品、疫苗,易发霉虫蛀变质的中药饮片作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药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温度配送和运输、是否按说明书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和养护、进货票据是否齐全;配备的空调、阴凉柜、医用冷藏柜、温湿度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温湿度记录是否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中药饮片是否出现霉变、虫蛀现象等。同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执法人员向从业人员宣传普及《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督促执业药师正确指导群众合理储存和使用药品,切实为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1家次,发现有未按要求储存药品、温湿度记录不规范、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检查对象限期整改,并现场进行指导,保证及时整改到位。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质量规范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高温季节药品质量安全。
温馨提示:高温季节,请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藏药品。
药品说明书【贮藏】项目中一般情况下会标注药品的贮藏条件,【贮藏】未规定贮藏温度的一般指常温。
常见贮藏温湿度要求如下:
常温:10-30℃
阴凉处:不超过20℃
凉暗处:避光且不超过20℃
冷处:2-10℃
相对湿度: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