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示
为了加强九原区湿地资源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符合我区实际,充分体现公众意愿,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现将《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征集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
一、联系电话:0472-6887394
二、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至btjylyjbgs@163.com。
三、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西附楼,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307室)
附件: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年)(征求意见稿)
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25日
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
(2024-2030年)
(征求意见稿)
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师范大学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
1.1 指导思想.......................................................................................................... 1
1.2 规划原则.......................................................................................................... 1
1.3 规划依据.......................................................................................................... 2
1.4 规划范围和期限.............................................................................................. 5
1.5 规划衔接.......................................................................................................... 5
1.6 规划目标.......................................................................................................... 6
第二章 九原区湿地概况.............................................................................................. 8
2.1 九原区概况...................................................................................................... 8
2.2 湿地资源现状.................................................................................................. 9
2.3 湿地保护现状................................................................................................ 11
2.4 存在问题........................................................................................................ 12
第三章 湿地分区保护规划........................................................................................ 16
3.1 自治区级重要湿地保护规划........................................................................ 16
3.2 包头市一级水源保护区——昭君坟水源地保护规划................................ 19
3.3 一般湿地保护规划.......................................................................................... 20
第四章 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23
4.1 湿地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规划......................................................................... 23
4.2 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划......................................................................... 25
4.3 湿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规划......................................................................... 27
第五章 湿地管理体系规划......................................................................................... 29
5.1 湿地保护管理................................................................................................. 29
5.2 湿地管理能力建设规划................................................................................. 30
第六章 湿地可持续利用建设规划.............................................................................. 32
6.1 湿地生态农业示范......................................................................................... 32
6.2 湿地生态旅游示范......................................................................................... 32
6.3 科研与监测建设............................................................................................. 33
6.4 湿地宣传教育建设规划................................................................................. 37
第七章 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 39
7.1 保障措施....................................................................................................... 39
7.2 实施建议....................................................................................................... 41
附图一: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证书.............................................................................. 43
附图二:九原区湿地资源分布图.............................................................................. 44
附图三:九原区湿地分级布局图.............................................................................. 44
附图四:九原区湿地监测点位图.............................................................................. 45
第一章 规划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包头市发展的相关要求,紧密围绕内蒙古全面推进生态、安全、能源、农畜、开放“五大任务”的战略布局,深度结合包头市九原区自身发展定位与特色。以实施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行动为导向,以“生态系统五库功能统筹”科学内涵为指引,充分认识湿地在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育、气候调节等多方面的“五库”综合价值。
以九原区重要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为核心主线,谋划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工程举措,构建精准高效的湿地监测网络体系,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将包头市九原区打造为生态宜居城区,并着力构建湿地品牌体系,全方位推动湿地品牌建设,为助力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而有力的湿地生态保障。
1.2 规划原则
(1)全域统筹、协同治理
九原区湿地保护规划推行全方位、综合性举措,融合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的优势,妥善平衡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下利益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推动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因区制宜、系统谋划
深入探究九原区湿地特质及面临的保护难题,综合考量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多元效益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拟定湿地保护与恢复策略,分步有序推进实施。
(3)科技赋能、彰显特色
以科学技术为指引,秉持务实态度。精准处理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关系,积极探索科学保护的创新模式与机制。结合九原区实际情况,科学管护湿地、高效利用湿地资源,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充分展现九原区湿地独特风貌与黄河文化底蕴。
(4)政府主导、协同共进
全方位开展湿地保护行动,强化政府引领职能,自然资源、林草、水务、农牧、生态环境、旅游、发改、住建等与湿地保护有关的部门紧密协作,防止与相关规划产生抵触,同时充分保障利益相关方权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湿地保护公益活动,激励并引导集体与个人以多样化形式参与其中,充分调动社会大众积极性,将公众参与深度融入到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进程中。
(5)规划布局、优化利用
湿地保护与利用相互依存,以协调长远与当前利益关联为基点,充分考量两者对湿地生态结构的影响,化解其间矛盾冲突,达成湿地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统一。
1.3 规划依据
1.3.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17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年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第二次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1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16年10月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
(15)《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2000年);
(16)《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3—2020年)。
1.3.2 部门规章、规划和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年);
(2)《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林规发〔2022〕99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
(4)《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32号);
(5)《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中发〔2017〕55号);
(6)《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5〕118号);
(7)《关于印发<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的通知》(环发〔2010〕106号);
(8)《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办湿字〔2014〕6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
(10)《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规〔2022〕3号);
(11)《“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
(12)《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环生态〔2016〕151号);
(13)《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第48号);
(1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43号》;
(1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47号);
(16)《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2022年);
(17)《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18)《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内政发〔2012〕85号);
(19)《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2022—2030年)(2023年);
(20)《包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
(21)《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
(22)《包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4年);
(23)《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2010年);
(24)《包头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2021年);
(25)《包头市九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1.3.3 国际公约
(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年);
(2)《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
1.3.4 相关标准与规范
(1)《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 1755-2008);
(2)《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LY/T 2090-2013);
(3)《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LY/T 1754-2008);
(4)《内蒙古湿地公园建设规范》(DB15/T 2576-2022);
(5)《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
(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7)《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 50298-2018);
(8)《防洪标准》(GB 50201-2024);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10)《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1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1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2019年);
(13)《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2017年);
(14)《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1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
(16)《园林绿化木本苗》(CJ/T24-2018)。
1.4 规划范围和期限
1.4.1 规划范围
本次涉及的规划范围为包头市九原区全域各类湿地,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数据成果为基础。涉及行政区域有:沙河街道、赛汗街道、萨如拉街道、白音席勒街道、麻池镇、哈林格尔镇、哈业胡同镇、阿嘎如泰苏木。
1.4.2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期限为2024—2030年,规划周期为7年。
1.5 规划衔接
1.5.1 生态保护规划衔接
依据包头市湿地保护规划确定的湿地保护红线以及生态敏感区域范围,精确划定九原区湿地的保护范围。在划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九原区湿地的生态完整性与周边土地利用现状,避免因边界划分不合理导致生态保护漏洞或与其他土地利用类型产生冲突,确保精准划定九原区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并严格按照包头市规定的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要求进行管理。
参照包头市的生态监测网络与评估标准,建立九原区湿地生态监测与评估体系。共享包头市湿地监测网络中的部分监测站点与监测数据,同时根据九原区湿地的特点与监测需求,补充建设九原区各类监测站点,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至包头市相关部门,以便在全市范围内对湿地保护利用工作进行综合分析与调整优化。
1.5.2 功能分区衔接
在包头市湿地功能分区的框架下,对九原区湿地进行更细致的功能分区。根据当地资源特色与市场需求,细分湿地功能区,并注重各功能区之间的整合与协同发展,避免功能分区之间的相互干扰与割裂。譬如,在湿地生态农业区与湿地休闲度假区之间,可以设置生态缓冲带,种植兼具生态防护与景观美化功能的植物群落,既保障农业生产活动不受旅游活动过度干扰,又能使游客在缓冲区体验到田园与湿地融合的独特景观。
要充分发挥九原区湿地功能与包头市其他区域湿地功能的互补性,实现协同发展。结合九原区湿地功能分区,合理布局湿地相关产业。在符合包头市规划对湿地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引导湿地产业向绿色、可持续方向发展,依据九原区湿地资源承载能力,开发适宜的项目,打造具有九原区特色的湿地品牌,实现湿地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1.5.3 景观规划衔接
依据包头市湿地保护规划中关于景观规划的总体风格与特色定位,遵循包头市城市设计对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合的要求,挖掘九原区湿地独特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元素,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湿地景观风貌,并结合九原区黄河湿地文化或独特的湿地民俗文化,将这些文化元素融入湿地景观设计中,可以通过景观小品、文化展示墙等形式加以呈现,使湿地景观不仅具有自然之美,更蕴含深厚的文化底蕴。在湿地植物景观配置方面,遵循包头市规划对湿地植物群落构建的要求,选择适宜九原区生长且具有景观价值的植物品种,营造出季相变化、层次丰富的湿地植物景观。
1.6 规划目标
1.6.1 总体目标
在规划期内,对包头市九原区湿地资源展开全面且科学合理的布局规划与保护工作。通过系统整合与优化,全方位提升湿地资源品质,大力实施湿地保护、恢复以及治理等一系列工程举措,精心塑造优质湿地生态环境;建立健全湿地与生态旅游协同发展的有机融合机制,全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所特有的生态特性与基础功能,确保全区湿地生态环境得到全方位、无死角的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得以妥善且有效地保护;借助创新型湿地管理手段与模式,全面促进湿地状况的持续改善,营造出优美宜人、生态平衡的湿地空间,达成生态稳定良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宜居的总体愿景与目标。
1.6.2 近期目标(2024—2025年)
依据九原区湿地资源实际状况与深入分析结果,在近期规划时段内,着力新建具有特色的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着重对现有的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小白河片区与昭君岛片区,实施修复与品质提升工程,精心打造2个湿地野生动物保护繁育示范基地,在打不素湿地资源附近构建1个湿地生态旅游发展示范基地,并于各保护区与湿地公园内科学设立湿地资源监测站点以及动植物相关的生物物种监测点,同步建设与之相适配的科普宣教设施体系。截至2025年末,实现近40%左右的湿地资源得到妥善且合理有效的保护,稳步推进湿地资源与生态功能的逐步恢复与重建进程。
1.6.3 中远期目标(2026—2030年)
在中远期规划阶段,进一步优化与完善近期规划目标中所涉及的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监测站点、示范工程等综合性湿地保护建设举措,持续健全湿地保护制度框架与规范体系。至2030年,达成全区95%左右的湿地资源获得高效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促使全区湿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工作全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逐步实现“水净、滩宁、林郁、鸟欢”的精细化管理与全面保护的终极目标,为九原区打造绿色生态名片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九原区湿地概况
2.1 九原区概况
包头市九原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地区,北依阴山山脉、南临黄河,面积734平方公里,处于东经109°23′38″—110°3′22″,北纬40°28′26″—40°44′55″之间。2023年末全区总人口24.519万人,居住着汉、蒙、回等20多个民族。荣获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国家级荣誉,先后被评为自治区普法先进区、双拥模范区等。
九原区地处“呼包银榆”经济区和“呼包鄂榆”城市群核心区,也是内蒙古和包头市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节点。毗邻的鄂尔多斯煤炭、天然气储量丰富;南临黄河,水资源充沛,可满足各类用水需求;地势平坦、地域广阔。同时九原区也是包头市重要的“菜篮子”基地,主要形成了都市农业、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农牧业业态,规划建设了199公顷的九原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引进入驻企业达到12家。
图1-1 包头市九原区区位图
2.2 湿地资源现状
2.2.1 湿地类型与面积
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水域和滩涂除外)。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结果,九原区湿地面积约5101.05公顷,如表2-1所示。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公顷) | 占比 |
湿地 | 内陆滩涂 | 1684.57 | 33.02% |
沼泽草地 | 29.58 | 0.58% | |
水域 | 坑塘水面 | 477.30 | 9.36% |
沟渠 | 1062.83 | 20.84% | |
河流水面 | 1846.77 | 36.20% | |
总计 | 5101.05 | 100.00% |
表2-1 九原区湿地面积统计表
其中,内陆滩涂1684.57公顷,占33.02%;沼泽草地29.58公顷,占0.58%;坑塘水面477.30公顷,占9.36%;沟渠1062.83公顷,占20.84%;河流水面1846.77公顷,占36.20%。可见,借助沿黄区域优势,河流水面和内陆滩涂的规模占比较大,如图2-1所示。
图2-1 九原区湿地资源分布图
2.2.2 湿地资源分布
九原区下辖4个街道、3个镇、1个苏木,其中内陆滩涂主要分布在哈林格尔镇、萨如拉街道、哈业胡同镇区域;沼泽草地仅在哈林格尔镇存在;坑塘水面与沟渠主要分布在哈林格尔镇、哈业胡同镇等地;河流水面主要分布在萨如拉街道、哈林格尔镇、哈业胡同镇等区域。九原区各乡镇湿地面积详细情况见表2-2。
表2-2 九原区各乡镇湿地面积统计表
九原区乡镇 | 内陆滩涂 | 沼泽草地 | 坑塘水面 | 沟渠 | 河流水面 | 合计 |
沙河街道办事处 | 0 | 0 | 0.66 | 0.59 | 15.92 | 17.17 |
赛汗街道办事处 | 0.16 | 0 | 29.39 | 0.51 | 19.27 | 49.33 |
萨如拉街道办事处 | 263.56 | 0 | 63.26 | 15.28 | 300.03 | 642.13 |
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 | 1.98 | 0 | 0.72 | 0.05 | 13.19 | 15.94 |
麻池镇 | 12.04 | 0 | 26.88 | 11 | 9.6 | 59.52 |
哈林格尔镇 | 1247.87 | 29.58 | 228.85 | 336.89 | 1042.51 | 2885.7 |
哈业胡同镇 | 158.96 | 0 | 127.54 | 698.51 | 446.25 | 1431.26 |
阿嘎如泰苏木 | 0 | 0 | 2.12 | 9.5 | 0 | 11.62 |
合计 | 1684.57 | 29.58 | 477.3 | 1062.83 | 1846.77 | 5101.05 |
图2-2 九原区各乡镇湿地面积占比饼状图
2.3 湿地保护现状
2.3.1 湿地保护建设项目推进
近年来九原区湿地公园内季节性补水缺乏,造成湿地数量和质量急剧下降,生态环境受到了严峻的考验。故九原区林草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213.44万元,对九原区三岔口湿地实施生态补水,新建东西向补水渠长为3324.5 m,1座进水闸涵,5座溢流堰。解决了298.03公顷的湿地补水问题,补水水位达到地面以上0.5 m,进一步恢复了湿地的功能和作用。同时还积极利用九原区黄河灌溉余量指标对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昭君岛片区298.67公顷的退化湿地进行生态补水,促使退化湿地得以自然恢复,增加了湿地公园绿化盖度,促进了野生动植物生长、生存环境的修复。
为保护黄河生态环境,从宏观上控制了自然与人为因素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九原区在昭君岛片区西部实施退耕还湿工程,2022年实施退耕面积184公顷,使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昭君岛片区湿地率提高到38%。该项目的实施使湿地生态系统,珍稀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对维持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生态过程的自然性等方面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
2.3.2 水资源保护
九原区全面引入以色列耐特菲姆滴灌公司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共同打造的“生态林智能水肥一体化节水高效养护项目”,充分发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该系统的智能化能够实现科学精准地灌溉,可以节约水资源70%以上。
九原区还全面建立三级河长体系,通过“河长通”巡河APP积极开展巡河工作,集中对河道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对河道内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其他堆积物进行清理,对河道低洼积水、积污点进行填埋,对河道排污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让一些河段脏乱差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打造水质良好、水面清洁的水生态景观创造了条件。
2.3.3 保护湿地候鸟迁徙
九原区目前开展常态化湿地日常巡护巡查和野生动物及候鸟监测工作,对湿地范围内违规违法乱耕行为开展重点巡查,对过境候鸟进行监控保护。根据候鸟迁徙时间、飞行路线、重点停留区域及迁徙规律,科学规划巡逻路线和时间,采取集中巡查、重点监控等多种方式,对候鸟迁飞停歇地、集群活动区进行严密保护,严打严防非法捕猎等行为。
哈业胡同派出所组织警力深入沿黄各自然村、农家乐、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提醒经营者杜绝发生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九原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与辖区派出所围绕湿地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深入推进“河长+警长”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与国家能源集团化工公司开展“警企共建共治”,落实常态化治安联防,完善巡防设备、增设边界围栏,为过境、栖息在此的候鸟做好安全防护。
2.3.4 湿地生态旅游
九原区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依托丰富的湿地资源,积极推动“生态+文旅”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并转化为“经济财富”,立足九原区黄河段湿地资源禀赋,九原区在保护修复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通过沿黄旅游经济带蓬勃发展。
黄河沿岸渔家乐、采摘园聚集、黄河谣景区融合旧渔船、原木桩等元素,让游客充分感受到黄河文化与田园乐趣。随着乡村建设升级与项目带动,黄河旅游成为包头市热门线路。未来,九原区将深化生态保护与文旅融合战略,绘就更美的绿色发展蓝图,让民众共享成果。
2.4 存在问题
2.4.1 保护问题
(1)水资源短缺、水系连通不畅
水生态环境自然条件先天不足,昆都仑河等黄河支流自然补水少,除在汛期泄洪外,地表径流减少。黄河水难以淹没滩涂湿地,湿地生态系统水流不畅通。部分河流及湿地生态系统生境脆弱,河岸植被稀疏,河体及岸坡硬质化、水生生物生境缺失,造成河道治理难度较大。
(2)湿地资源本底数据不够详实
由于国土调查湿地分类与现行湿地分类口径不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湿地数据与前期湿地调查成果数据差异较大,湿地资源数据须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范围,确定本底数据。
(3)湿地保护宣传力度仍需加大,公众认知水平较低
对湿地保护起关键作用的是人,全体公民都需要树立尊重自然规律的可持续资源环境观。目前,九原区湿地保护工作尚未形成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缺乏来自当地民间的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并且公众对湿地生态和资源保护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保护意识,法律观念不强。
(4)湿地保护修复资金不足
一是自治区级财政对湿地保护与恢复投入的资金有限,中央财政资金主要支持国家重要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尚不能满足九原区当前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实际需求。二是全区湿地保护基本依赖财政资金投入,缺乏社会资本的投入。
(5)湿地科研监测能力有待提高
九原区湿地科研监测工作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科研机构较少,科研技术力量有限,基础研究较为薄弱,湿地恢复实用技术研究、湿地监测评估技术、湿地生态补偿等领域缺少权威专家和研究团队,湿地科研能力建设与事业发展仍需加强。
(6)湿地土壤盐碱化严重
九原区干旱少雨,蒸发强烈,内陆滩涂湿地的主要补水源为季节性河流,水分分配不均,沿黄洪泛区湿地主要靠农田排灌水水源补给。当发生洪涝或农田水大量排退时,湿地水位明显升高,水分较长时间覆盖在土壤上面,土壤毛细管被水分填充,使地下水与表层水连通,地下水位提高,洪水及农田退排水退去后,土壤表层水快速蒸发,地下水中的盐分会在土壤表层过量积累,引起土壤盐碱化。在山洪水和农田退排水的长期作用下,全区湿地尤其是沿黄湿地土壤盐碱化现象普遍存在,引发湿地植被退化,湿地生态功能减弱。
2.4.2 管理问题
(1)农业种植、水产养殖污染严重
在农业种植养殖领域,水库、河流沿岸及其周边地区存在农民耕种活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农药、除草剂成为湿地的主要面源污染源。此外,湿地周边分布着大量养殖场,其中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水体污染。同时,水产养殖加剧了水体的富营养化,破坏了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2)湿地保护和监管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中,系统性、操作性和约束性不够强,罚责不明确,导致一些湿地损毁破坏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惩处。各级林草部门在湿地监督管理上方法有限,现代化监督管理技术应用不足,难以及时发现湿地动态变化情况。同时,对湿地损毁萎缩等问题了解掌握不够充分,在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湿地保护责任方面还有待加强。
(3)湿地用水管理紧张
黄河引水量不足,工农业生产用水量大,导致生态用水难以保障,使河流、沼泽湿地面积减少,威胁湿地生态安全。同时存在周边村民对湿地资源的侵占和破坏行为,如擅自围垦湿地,并由于粗放式的耕地管理导致水土流失、盐碱化和沙化等问题。
2.4.3 机遇与挑战
(1)机遇
①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为湿地保护赋予了新使命。
生态文明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分别在生态文明建设内容中提出“扩大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明确提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要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理,严格湿地用途管制,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为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原则。
②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为湿地保护赋予了新保障。
2017年,国家林草局完成《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修订,为我国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2020年,我国启动湿地保护立法,拟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建立完整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颁布,为湿地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作为湿地保护领域的第一部法律,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空白,夯实了湿地保护管理的法律基础。湿地保护法规制度的逐步完善为新时代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湿地保护指明新方向。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群众从“求生存”到“求生态”,从“盼温饱”到“盼环保”,对清新空气、清澈水质、清洁环境等生态产品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湿地惠民、湿地利民、湿地为民,提供更多更丰富的优质湿地生态产品,让湿地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和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2)挑战
①湿地生态保护力度仍需加强。
由于湿地分类体系的不同,需在国土变更成果的基础上,开展湿地图斑落地上图,进一步明确湿地本底数据。湿地生境破碎化、湿地功能衰退等趋势仍然存在,维持湿地生态系统稳定和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任务繁重,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发挥有待提高。
同时,湿地保护与利用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大型民生工程、重大线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可避免地占用湿地;部分地区存在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保护工作开展不积极、不主动等问题,湿地保护修复事业依然任重道远。
②加强产业开发和品牌建设。
尽管九原区湿地资源丰富多样,但湿地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方面的产业开发相对滞后。结合九原区特色的湿地生态农产品品牌尚未形成,缺乏对湿地特色农产品的深度挖掘与开发利用。湿地周边丰富的水生植物资源、特色鱼类资源等未得到充分整合与加工,未能打造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实现湿地资源向经济价值的有效转化。
第三章 湿地分区保护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政策,分级分区对湿地进行保护与管理,旨在把5101.05公顷湿地逐级落实,明确其类型、权属、四至边界等。构建全方位的湿地生态安全网络,确保每一寸湿地都能在科学的规划下得到妥善守护,让湿地的水文调节、水土保持等功能得以充分彰显并持续优化。
图3-1 九原区湿地资源分级布局图
3.1 自治区级重要湿地保护规划
3.1.1 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小白河片区保护规划
(1)小白河分洪区续建工程
工程建设地点是包头市小白河应急分洪区(九原区西库区),建设面积700公顷,通过开展清淤、植被恢复等工程,扩大湿地库容,连通湿地水系,逐步恢复以“水”为主题的湿地生态系统。其中包括:
①西北侧围堤工程:对西、北侧围堤进行加高培厚,并在土堤上铺设长度3千米的沥青混凝土路面。
②岸线整治工程:整治九原区南侧、西侧与北侧岸线,总长共4700米,其中南侧岸线1700米,西侧岸线1370米,北侧岸线1630米。采取的主要措施:对现状南侧高坎岸线进行削坡并防护,对西侧和北侧岸线进行堤防整形后的护坡护脚。
③库区扩容工程:对西侧库区水面以上部分现状鱼塘进行开挖及对1#分洪闸闸后清淤,扩容后设计河底高程为999米,可增加库容500万立方米。
④清淤工程:对两座分洪闸前、后进水渠共930米进行清淤,闸前清淤末
端高程为1002.1米,闸后清淤底高程为1000米。
(2)鸟岛建设工程
规划于小白河片区建设鸟岛,鸟岛占地5-6公顷,距堤坝景观休闲带500米,可通过人工技术措施营造鸟岛氛围。例如,自然群落式绿化布置;岛上布置鸟类食源植物,如梓树、白蜡、刺槐、丁香、枸杞;周边水面设置浮岛。
(3)湿地保育及恢复重建工程
规划在小白河设立1090公顷的保育区,管理人员和相关系统科研人员,经批准后可进入该区域进行常规监测和科研调查。同时布置三处观测通道及监测站点,疏理水域,更好的发挥原生湿地的生态功能。该区域维持以芦苇、旱柳为优势种的生态趋势,依据现状立地条件,合理配置柽柳、火炬树、枸杞等耐湿、耐盐碱的植物种群,丰富群落多样性,增强群落结构的稳定性。
(4)宣教基地建设工程
小白河片区邻接大面积的蓄滞洪区,东西分别有昆都仑河和四道沙河,在此规划新建宣教基地一处,同时加强湿地科普宣教场馆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注重湿地科普内容提升,增强湿地科普宣传的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突出内陆滩涂、河流水面等九原区特色湿地及黄河湿地文化,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湿地生态文化名片。
3.1.2 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昭君岛片区保护规划
(1)退化湿地恢复工程
在昭君岛片区的合理利用区内采用地形修复、构建水系、生态补水等湿地恢复技术,恢复湿地面积45.3公顷。在恢复地块内种植13.3公顷花卉灌木,提升湿地内固碳效能,获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本区域土壤盐碱化严重,拟在该区域种植碱地玫瑰,在恢复区域植被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土壤盐碱化程度,同时玫瑰的药用价值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在玫瑰盛开季节,能营造出玫瑰花海的景观效果,具有一定的观赏价值。
(2)牛轭湖湿地恢复工程
牛轭湖西北侧大面积的芦苇滩地,被开垦为种植区,自然植被遭受破坏,芦根被刨除。现场考察发现,该区原生植被“根深蒂固”,仍存在潜在的繁育能力。
①退耕还湿工程:实施退耕还湿工程1164.73公顷。对此区域的退化湿地进行封禁保护,并适当进行生态补水,对植被破坏区域采取苗木栽植进行生态恢复。
②芦苇复壮工程:结合退耕还湿工程,实施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恢复植物多样性和芦荡景观,实施芦苇复壮58.27公顷。规划由西向东形成以芦苇为特色的滩涂植被区,恢复湿地碳汇功能、植物多样性和芦荡景观。
(3)生态恢复工程
保护恢复片区西部一块黄泛区域,呈现荒漠化趋势,土壤沙化、水土流失、植被稀疏,需要实施固沙、土壤改良等抢救性恢复措施。规划种植柽柳、蓼子朴等乡土固沙植物和适生豆科植物,实施生态恢复113.58公顷。
(4)湿地补水工程
规划于昭君岛片区最西侧区域建设引水渠4条,引水渠两侧土地地类为水浇地,该区域可通过引水渠引水漫灌,退出部分水浇地,实现湿地补水,恢复原有湿地生境。同时将黄河河水通过河道流入湿地核心区,使湿地水量得到有效增加。湿地生态补水,对湿地内动植物正常生长、区域内地下水平衡、周边空气环境质量的提升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5)景观营建工程
与九原林场一堤之隔的大堤南侧,存在一片季节性过水区,植被稀疏,景观单一。规划结合水系连通和地形改造,人工种植具有较好观赏性的湿地植物,与堤北九原林场遥相呼应,形成具有视觉冲击效果的大地景观,实施景观营建工程33.03公顷。
(6)宣教基地建设工程
规划于昭君岛片区新建宣教基地一处,其中包括柽柳林科普步道100 m,通过解说牌、展板等设施,展示柽柳林分特征、生态功能以及柽柳的生长环境等;自然教育基地,提供并举办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的资讯、活动和节目的资料,使湿地公园成为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宣扬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基地;科普宣教解说系统,制作宣传黄河湿地公园昭君岛片区的声像或视频资料,通过电台播放提高湿地公园的知名度,进行湿地知识宣传,以增强群众保护黄河湿地的意识。
3.2 包头市一级水源保护区——昭君坟水源地保护规划
3.2.1 污染防控与治理工程
(1)对水源地周边的工业园区,加强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加强对园区固体废物的管理,建设规范的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对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监管,防止其随意倾倒和排放,避免对水源地造成污染威胁。
(2)在昭君坟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周边的农业种植区域,推广生态农业模式,鼓励农民采用绿色种植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根据土壤肥力状况和农作物需肥规律,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化肥流失对水源地的污染风险。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如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利用天敌昆虫、诱虫灯、防虫网等手段控制病虫害,减少农药使用量。
(2)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所有黄河排污“口子”进行逐一排查,建立“一口一档”管理台账。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测和监管,严格控制排污口的污水排放,确保其达标排放。
3.2.2 水源地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工程
(1)在昭君坟水源地及其周边区域合理布局水质监测站点,包括地表水监测站点、地下水监测站点。地表水监测站点主要分布在水源地取水口、主要河流入水口和湿地内部等关键位置,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重金属等常规水质指标以及特定的有机污染物和微生物指标。地下水监测站点设置在水源地周边的地下水补给区、径流区和排泄区,监测地下水位、水质变化情况。
(2)预警机制与应急响应:制定昭君坟水源地环境预警机制,根据监测数据,设定不同等级的预警阈值。当监测指标超过预警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系统,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发出预警信息,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3.3 一般湿地保护规划
3.3.1 九原区东部一般湿地
(1)区域现状
①此处辖10个自然村,包括郝家圪旦、豆腐窑、张六圪旦等村。由于奶牛粪便日积月累的堆积,并随雨水冲刷到湿地水域中,导致水质恶化并造成污染,后在此处开展污水整改工程。
②曾在南侧有永久基本农田,并于2021年退出,为扩大周边村庄经济效益,村民发展渔业养殖,后续由于收入较低,入不敷出,逐渐退出。
(2)区域规划
①该区域水质良好,可号召周边村民继续发展渔业养殖,适当引入黄河水资源,适度发展生态养殖,逐步替代传统养殖业。
②该区域可种植本土耐水湿地植物,如芦苇、香蒲等,提高湿地的固碳能力和水质净化能力,同时为鸟类提供栖息地,可丰富生物物种多样性。
3.3.2 昆都仑河西界
(1)区域现状
①昆都仑河以山地丘陵为主,降雨极易形成山洪,洪水湍急、含沙量大、突发性强,昆都仑水库以下110国道至昆河南桥南1.3 km段河道通过河道整治已达标,但其他河段防洪体系仍不完善(旧南绕城公路至K27+096.9段)。
②九原区河段两侧现状无堤防、河道防洪标准不足重现期20年,直接威胁到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
(2)区域规划
规划将旧南绕城公路至新南绕城公路段防洪标准由重现期20年提高到50年,新南绕城公路至K27+096.9段防洪标准保持为重现期20年,交叉建筑物防洪标准与所在堤段相同,为重现期20年;新建堤防工程4段,总长12.95 km,其中左岸2段,分别长1.21 km、5.09 km;右岸2段,分别长1.32 km、5.33 km。
旨在通过新建堤防、实施弯道防护和交叉建筑物等措施,提升河道两岸防洪标准,完善流域防洪体系,满足两岸交通需求,保护两岸工矿企业和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3.3 黄河谣文化旅游园
(1)区域现状
黄河谣文化旅游园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新河村。园区占地面积约2.7公顷,建在新河村一座废弃砖厂的遗址上。
(2)区域规划
①园区整体规划。以黄河流域典型的建筑及景观风格为基础,通过干打垒、石围墙、老木梁、原木桩等手法,运用建筑艺术、展览艺术、餐饮艺术、文化艺术等手段,展现黄河文化在建筑、历史、文艺等方面的悠久历史和美好未来。
②园区内部规划三座主题博物馆。“黄河谣工匠博物馆”—传承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打造文旅综合体;“黄河红色藏报馆”—以“党建+旅游+文化”为抓手,并依托“村集体+村民+企业”三方共建的模式;“黄河谣昆虫艺术馆”—以自然科普环保教育为主题,体现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
3.3.4 九原区国有林场周边湿地
(1)区域现状
此处含有在2014年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黄河露营地,但由于前期规划中缺乏实质性的建设内容而处于闲置状态。
(2)区域规划
将黄河露营地纳入整体规划之中,打造成为一座集休闲、娱乐和自然教育为一体的营地公园。
3.3.5 三岔口湿地
(1)区域现状
湿地是指地表过湿或经常积水,但三岔口湿地现状水域面积只占总面积1.16%,其他区域都不满足湿地的要求,故对湿地补水亟待解决,使三岔口湿地尽快发挥其功能作用。
(2)区域规划
进行298.03公顷的湿地补水工程,补水水位达到地面以上0.5 m,恢复湿地的功能和作用。又因湿地边界地面高程高低不等,为了满足湿地补水蓄水目标,需对湿地边界地垄加高加固,考虑水面线特点,边界地垄的顶高程确定为979 m。
3.3.6 打不素湿地资源
(1)区域现状
打不素是位于九原区西部边界的村庄,附近含有一个河岸大坝,其北部分布着大面积的盐碱滩。
①该地区设有农业领域的重点扶持项目——天佑农场。
②拥有许多自然形成的坑塘水面,其中部分土地已经被当地居民占用并转变为耕地使用。
(2)区域规划
①对天佑健康生态园全力以赴进行发展,着力打造集渔业、农业以及阳光温室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园。
②收回已经划入湿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并与当地村民展开协商,以便于对其进行妥善的维护和管理。
3.3.7 其他湿地资源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美丽中国建设战略思想的指示精神,对九原区境内所有的一般湿地,统一开展湿地保护修复,积极探索湿地保护、恢复、管理与合理利用的新形式。
(1)分类分区施策
针对坑塘、沼泽及滩涂等不同类型的湿地,制定个性化的保护策略。例如,对于坑塘湿地,注重水资源的合理管理和水质的保护,防止污染和过度开采;对于沼泽湿地,加强植被恢复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维护,防止湿地面积的减少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2)完善湿地名录
对九原区境内的一般湿地进行全面普查,详细记录湿地的类型、面积、分布、生态特征等信息,为完善一般湿地名录提供科学依据。
(3)探索创新利用形式
遵循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例如,开展湿地生态旅游、湿地生态农业等项目,实现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并加强对湿地生态产品价值的研究和评估,探索湿地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途径和机制,通过湿地保护修复,提高湿地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
第四章 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4.1 湿地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规划
4.1.1 九原区湿地野生植物资源概况
(1)植物资源概况:九原区湿地野生植物资源丰富多样,涵盖多个植物类别且各具特色与价值。
(2)药用价值类植物:诸如艾蒿、蒙古蒿、野艾蒿等菊科蒿属植物,具有温经止血、散寒止痛等药用功效;苍耳子可散风除湿、通窍止痛;车前草能清热利尿通淋;枸杞滋补肝肾明目;苦豆子可清热燥湿等。这些植物在传统医药领域有着广泛应用,其药用价值为人类健康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与支持。
(3)经济价值类植物:芦苇是重要的造纸原料,还可用于编织苇席等手工艺品;香蒲的蒲绒可填充枕芯等,茎秆可用于编织;白草、狗尾草等可作为牲畜饲料,为畜牧业提供了一定的饲料资源;罗布麻纤维可用于纺织,具有一定的经济开发潜力。
(4)生态功能类植物:柽柳、乌柳等具有较强的耐盐碱能力,在改良盐碱地、防风固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碱茅、碱蓬等适应盐碱环境生长,有助于维持盐碱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灯芯草、海乳草、苜蓿等对于湿地的水分调节、土壤改良有着积极意义,它们共同构建和维护着湿地的生态平衡与生态服务功能。
(5)常见杂草类植物:像萹蓄、地肤、独行菜、灰绿藜、角蒿、菊叶委陵菜、苣荬菜、蕨麻、苦菜、苦马豆、苦荬菜、赖草、冷蒿、毛茛、乳苣、砂引草、萎陵菜、小蓟、旋覆花、盐爪爪、中华小苦荬、猪毛菜等,虽然它们可能未被大规模开发利用,但在湿地生态系统中也扮演着初级生产者等角色,参与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对维持整个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稳定性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此外,草泽泻虽不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但作为重点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近缘种,对其保护也具有一定的科研和生态意义;扁秆荆三棱是湿地生态系统常见植物,对维护湿地生态稳定有其独特价值;普通榆树虽未被列入重点保护名录,但一些特殊榆树品种如榔榆属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九原区的榆树也需关注其种类特性。
4.1.2 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规划
(1)栖息地保护规划
核心区域划定:栖息地保护是野生植物得以存续的根基。九原区各类野生植物对栖息环境有着特定要求。需精准确定各类植物的核心生长区域,如枸杞喜光,稍耐阴,耐寒,耐干旱,也耐盐碱,常生长于向阳的山坡或荒地;柽柳常存于河滩、盐碱滩涂等区域;芦苇多现于河流、湖泊等湿地环境。针对这些关键区域,设立自然保护地、风景保护区等,通过立法与严格监管,严禁非法开发、过度开垦等破坏性行为,维护栖息地的原始生态风貌与生态功能完整性。
科学监测与评估:构建多维度长期监测体系,综合运用3S技术、无人机航拍与地面样方调查等技术手段。定期(季度或年度)监测栖息地面积变化、植被覆盖度、土壤质量、水质状况等生态指标,建立数据库并深入分析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绘制栖息地生态状况变化图谱,精准发现潜在问题与威胁,为科学制定与及时调整保护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2)栖息地恢复规划
全面排查受人类活动(如建筑施工、过度放牧、非法开垦)或自然灾害(洪水、干旱、火灾)破坏的植物栖息地。遵循自然演替规律与生态位原理,优先选用本地原生植物进行修复。在牛轭湖,凭借其良好水质与微地形条件,种植苜蓿等优质牧草,预计3年内可有效改善土壤肥力,吸引食草动物,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昭君岛片区,结合地形与水文条件,营造乔灌草复合结构的水土涵养林,选用耐旱耐涝的树种与灌木,增强土壤固持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构建绿色生态屏障与景观廊道,同时实施生态恢复113公顷,规划种植柽柳、苦豆子等乡土固沙植物和适生豆科植物;在湿地退化区域,依据湿地类型与退化程度,种植香蒲、芦苇等挺水植物公顷,通过合理密植与后期管护,逐步恢复湿地植被群落结构与生态功能,提升湿地对污染物的降解与水质净化能力。
(3)人为干扰管控措施
强化执法监督力度,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定期巡检湿地野生植物栖息地,严厉查处非法采挖、砍伐、放牧等破坏行为。加强对周边社区、企业及民众的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保护知识与法律法规,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引导公众自觉抵制破坏行为。协同农业、水利、建设等多部门,在开展项目规划与实施过程中,充分考量野生植物保护需求,前置生态评估环节,规避因项目建设对植物栖息地造成破坏,从源头管控人为干扰因素。
(3)法律法规与政策保障完善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湿地野生植物保护的实施细则与规章制度,明确保护范围、对象、措施与法律责任,使保护工作有法可依。
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与财政投入,设立专项保护资金,将保护工作纳入地方生态建设规划,同时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政策,如生态补偿、税收优惠等,拓宽资金来源与保护力量。
4.2 湿地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划
4.2.1 九原区湿地野生动物资源概况
(1)物种多样性
九原区湿地栖息着遗鸥、喜鹊、卷羽鹈鹕、灰头麦鸡、灰鹤、红隼、红脚隼、黑鹳、凤头百灵、翻石鹬、鹗、大天鹅、大鵟、大鸨、斑头秋沙鸭、白尾鹞、白尾海雕、白琵鹭等多种珍稀野生动物。其中,黑鹳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大鸨、卷羽鹈鹕等也是极度濒危、受严格保护的物种,众多鸟类在春秋迁徙季更是壮观景象。
其中,喜鹊作为常见留鸟,适应力较强,但其他多数珍稀鸟类对湿地生态环境要求严苛,其种群数量波动受湿地质量影响明显。
(2)栖息地分布
九原区内湿地主要包括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昭君岛片区、小白河片区等。黄河沿岸湿地水域广阔,水生植物丰富,是众多候鸟中途停歇、觅食的重要驿站,吸引大量鸻鹬类、雁鸭类在此停歇补给,其中浅滩、芦苇荡,为黑鹳、白琵鹭等提供了理想的筑巢繁殖场所。
(3)主要威胁分析
九原区湿地野生动物面临多重威胁,栖息地破坏方面,围垦造田与工业、城镇建设侵占湿地,缩减野生动物生存空间,且水利工程改变湿地水文,影响鱼类及食鱼鸟类生存;污染问题突出,工业废水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体与底泥,农业面源污染使农药化肥过量流入湿地致水体富营养化,均危害水生生物及依赖湿地的动物;还有非法捕猎,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偷猎鸟类、捡拾鸟蛋,严重冲击遗鸥、大鸨等珍稀物种种群,阻碍其种群恢复。
4.2.2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规划
(1)栖息地保护与恢复
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整合现有零散湿地保护区域,设立以昭君岛片区、小白河片区为核心的自然保护区,划定严格的核心区、缓冲区边界,实施分区管控。核心区严禁一切人类活动干扰,确保野生动物繁殖育雏不受影响;缓冲区限制开发强度,允许开展科研监测;实验区适度开展生态旅游、科普教育等活动,提升公众保护意识。
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湿地补水工程,依据湿地生态需水规律,通过引黄灌溉、再生水回补湿地等方式,合理调配水资源,恢复湿地适宜水位与水域面积,保障鱼类等水生生物生存繁衍,为候鸟营造良好栖息环境;开展湿地植被恢复,根据不同湿地类型,种植芦苇、怪柳等本土水生植物,修复湿地植被群落结构,为野生动物提供食物、隐蔽场所,同时增强湿地净化水质能力。
(2)污染治理
加强工业污染管控: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湿地周边新建工业项目准入门槛,严禁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入驻。对现有工业企业,强化监管执法,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对违规排污企业严惩不贷,强制其停产整改。
削减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生态农业模式,鼓励农民采用有机肥料、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建设生态沟渠、人工湿地净化系统,截留处理农田尾水,削减氮磷等污染物入湿地量,保障湿地水质清洁。
(3)执法监管
组建专业执法队伍:整合林业、环保、公安等多部门力量,成立九原区湿地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大队,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提升队员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与执法技能,配备先进监测、取证设备,提高执法效率。
严厉打击非法捕猎与贸易: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发动群众举报非法捕猎线索,加强与周边地区执法协作,跨区域打击野生动物非法捕猎、运输、交易链条,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形成强大威慑力。
(4)科研监测与公众教育
构建科研监测体系:设立野生动物监测站,利用无人机、红外相机、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对湿地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分布、迁徙规律等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建立野生动物数据库,为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公众教育:开展湿地野生动物保护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举办科普讲座、展览,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保护知识,培养公众关爱湿地野生动物意识,鼓励公众参与保护行动,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4.3 湿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规划
4.3.1 九原区现有外来入侵物种
截至2023年底统计数据,九原区现有外来入侵植物共15种,即:少花龙葵、反枝苋、野西瓜苗、菊芋、匍匐大戟、万寿菊、欧洲千里光、斑地锦、圆叶牵牛、苘麻、曼陀罗、原野菟丝子、草木樨(黄香、白花)、续断菊、野燕麦,且已呈大面积泛滥之势。
这些植物均对本地植物的生存,以及人类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与困扰,比如反枝苋主要危害棉花、豆类、花生、瓜类、薯类、蔬菜等多种旱作物,消耗大量地力,抑制种子的萌发、作物生长;匍匐大戟,其具有较强的生长和繁殖能力,会迅速占据本地植物的生存空间,遮挡阳光,影响本地植物的光合作用,使本地植物难以生长和繁殖,其花粉、汁液等还会引起人体过敏反应,如打喷嚏、流鼻涕、皮肤瘙痒等。
4.3.2 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规划
(1)阻止入侵物种扩散
针对九原区一系列的外来物种入侵问题,应采取严格的措施,制定详细的规划,首先需控制现有入侵物种的扩散,通过及时干预和管理,设置隔离区域,减少入侵物种对九原区生态系统的进一步破坏。
(2)清除敏感区高危物种
特定敏感区域,通过适合的方法彻底清除高危入侵物种,避免对珍稀植物的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破坏。比如,对反枝苋、匍匐大戟、曼陀罗等入侵物种大量存在的地区严格防范,从这些地方调入的作物种子需进行严格的检验检疫或禁止调入;对于成株较大的入侵物种,发现时应尽早进行人工拔除,对其大量出现的农田要重点防除。加大人工拔除力度,可大大减少入侵物种种子的产生,降低来年的发生数量。
(3)化学防除
苯达松、阿特拉津、异恶唑草酮、利谷隆等对多数威胁作物生长的入侵物种具有良好的防效。另外,在不同作物田的防除上要选择最佳防除期,在作物不同的生长季,施加不同剂量,达到的效果也有所不同。
(4)生物防除
若要减少化控带来的负面影响、延缓入侵物种抗药性的产生,可选择生物防除,其具有安全、有效、成本低廉、不污染环境等优点。例如,筛选合适的致病菌株,通过对入侵物种的病原菌进行筛选,找到对目标入侵物种具有强致病性的菌株。例如,对于野燕麦,可以研究其病原菌,如锈菌等,利用这些病原菌来控制野燕麦的生长。
第五章
5.1 湿地保护管理
5.1.1 湿地保护管理制度
(1)推进湿地保护规划实施
基于九原区湿地资源保护实际情形,把湿地保护事业融入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蓝图之中。各关联部门围绕特定湿地保护与修复管理工程,精准确定起始方向与统筹调度核心,塑造透明化、公开化、协同合作且资源共享的管理模式。
(2)构建湿地保护协调体系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包头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 年)等,深入推进“湖泊河长制”与“林长制”,成功构建起涵盖区、乡镇、村三级的河长制与林长制网络架构。以法律法规为基石,依据湿地不同类型与保护等级,精心制定全区湿地管理规范细则,设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保障湿地保护目标与任务的有效落实。
(3)强化湿地面积总量管控
健全湿地权属登记及管理制度,高效推进湿地确权发证工作流程,针对湿地权属、用途与性质发生变动的状况,及时进行登记信息变更。秉持原则上禁止占用湿地的理念,若遇特殊需求,则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力求降低占用规模。对全区湿地征用占用实施总量限定,将湿地管控指标层层细化至各乡镇,明确湿地的面积范畴与边界界定。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以经济手段为核心支撑,综合运用财政、税收与市场调节等多元方式,平衡湿地生态系统内的利益关联格局。
5.1.2 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
(1)生物多样性评估
九原区湿地生态保护工作,需紧密结合包头市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组建专业调查团队,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对湿地动植物资源展开全方位摸底,详细记录物种种类、数量、分布等信息,构建湿地资源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依据调查数据,综合评估湿地多样性资源现状,深入剖析保护管理成效与问题,进而精心制定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明确保护重点与策略,为湿地生态系统的科学保护提供精准依据。
(2)重点物种栖息地守护
聚焦九原区湿地内重点濒危野生动植物,实施针对性强的保护行动。一方面,积极开展濒危物种救助工程,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与专业救助站点,对受伤、患病或受困的个体及时救治与悉心照料。另一方面,全力加强其繁衍栖息地的保护与优化。通过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环境、补充适宜食物资源等措施,营造良好的栖息繁衍条件,助力重点物种种群数量稳定增长,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平衡。
(3)外来物种管控
九原区湿地生态保护需高度警惕外来生物入侵风险。强化对外来生物物种的全面调查与监测,深入分析其生态灾害影响机制与潜在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外来物种风险评估体系,组织专业团队运用科学评估方法,对各类外来物种的生态学价值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精准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制定严格的检疫检验标准与管控措施,保障湿地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稳定性。
5.1.3 湿地污染控制管理
(1)总量控制
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策略,依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及水体功能区划,科学制定水体纳污总量指标,并将其精准分解至各区域。通过辖区水体特征与生态需求,核算本区域水体纳污容量,形成区域化的总量控制方案,以既定指标为导向,借助先进的监测技术与严格的监管手段,对区域内水体纳污总量实施动态监控与有效调控,确保不突破总量红线,维护湿地水体生态平衡。
(2)生态环境监测
构建九原区湿地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系统,对湿地污染状况以及生态环境态势进行及时的监测、预判与通报,着重强化针对九原区区域内河流、湖泊等关键湿地水系的污染监测与预警工作,以便能随时掌握其动态变化并提前做出应对策略。
5.2 湿地管理能力建设规划
5.2.1 执法能力建设
(1)落实政府责任,建立考核机制
湿地保护工作需要各级政府明确职责。各乡镇政府对九原区境内的湿地保护负有总责,其中政府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余相关领导成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体系中。
(2)规范湿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在湿地利用方面,应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一般湿地,严禁擅自征收、占用重要湿地,不得侵占自然湿地的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立即予以修复。严格禁止一系列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包括开(围)垦、填埋、排干湿地、采挖泥炭、永久性截断水源、超标排放污染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
(3)严格湿地开发利用审批与管理
完善湿地资源用途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资源利用强度和时限,防止对湿地生态造成破坏。严格限制和审批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对未利用的湿地实行严格保护,注重保护、修复与观赏相结合。
5.2.2 信息化能力建设
建立九原区湿地保护和湿地监测机构,依据上级部门工作指示,联合相关科研单位、院校组成的多级信息网络体系。在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充分利用自身现有资源信息的基础上,联合国土、农牧、环保、水文、渔业、气象、测绘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各部门信息共享的全区湿地生态监测体系,完善信息数据库,制定统一的湿地监测指标和技术规程,为开展湿地生态监测和预警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5.2.3 人员队伍能力建设
同相关学校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大学相关专业的研究成果,推动信息共享,同时建立培训基地,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聘请大学教授或具有专业知识能力人员,如:湿地水体净化、生物保护(鸟类、鱼类等)、病虫害防治等专业人员,为湿地保护管理人员讲授。
第六章 湿地可持续利用建设规划
6.1 湿地生态农业示范
6.1.1 盐碱地治理与生态养殖模式创新
九原区湿地生态农业的发展,要贯彻天佑生态农业的发展思路,坚持“以渔降盐治碱、实现生态治理”的路子,专注于盐碱地综合治理及高效利用,学习天佑生态农业的绿色发展方式。一是将原有废弃地、闲置工厂盘活,改造为绿色养殖车间,建造养殖水体用于特种鱼养殖;二是采用陆基圆池养殖、跑道式养殖、生态净化池塘养殖结合的方式建造鲟鱼岛实行立体循环养殖,有效利用盐碱地资源,实现尾水生态净化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6.1.2 农旅融合与产业多元拓展
建设发展“观+尝+游”的多元化农旅模式,“沿黄踏春、观赏流凌、吃开河鱼”,把握这种独属于包头的农旅文化,强化九原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利用九原湿地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将第一产业创新性融合进第三产业中,并制造大规模的经济效益。同时九原区将立足特色资源禀赋,以宣传推广、品牌创建和项目建设为锚点,建立“立足呼包鄂、面向京津冀、辐射全国重点地区”的销售模式,大力培育“农业+文化+旅游+产品+康养”新业态。加快形成以农业基础、文化铸魂、产品塑型、旅游赋能的融合发展模式,形成“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良性循环,推动产品推广和农产品销售,助推产业升级,在持续推动农文体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6.2 湿地生态旅游示范
充分利用具有湿地特色的生态景观,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为前提,开展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等旅游活动。实现在生态旅游供给中对湿地资源的修复和保护,在生态旅游消费中加强对湿地保护意识的传播和引导,在生态旅游再生产中为湿地保护提供更多资金,从而形成生产—消费—再生产的良性循环,以湿地公园为依托,支持推进建设湿地生态旅游可持续利用示范基地。
通过科学的保护、恢复和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湿地应有的功能,使之成为绿色宝库,成为城市居民休闲娱乐、身心再生之所,同时成为生态、摄影爱好者的首选之地,成为对当地及周边人群进行环境保护宣传、科普教育的最佳场所,甚至成为国内乃至国际范围内开展湿地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科学研究、研讨的高等学府。
6.3 科研与监测建设
6.3.1 科研与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1)组建科研支撑队伍
依托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等高校,组建由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对口的科研人员构成的湿地技术顾问小组及专家咨询小组,着重培育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定期依据九原区湿地特点开展针对湿地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同时组织湿地保护工作人员踊跃参与各类湿地交流活动,以切实增强其业务能力。此外,联合高校开展委托培训,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技能水平,并且建立湿地资源监测专项培训机制,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监测技术与数据分析方法,为湿地资源的科学管理提供人力保障。
(2)科研项目推进
鉴于九原区水资源短缺现状,以湿地保护、恢复、水禽栖息地修复、水文水质动态监测以及生态功能发挥等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导向,确定核心研究方向与具体科研项目。例如,设立长期湿地水文水质动态监测站点,深入探究湿地水资源时空变化规律及其与周边生态系统的内在联系,为水资源合理调配与污染防控筑牢科学根基。
积极拓展资金获取渠道,全力争取多部门、多方面资金支持,并将湿地保护资金正式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体系。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科研项目开展的主力机构,充分利用其作为全额或差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优势,包括财政补助、专项拨款、科研事业收入等。严格遵循相关资金管理规范,明确资金使用范畴与用途,在保障科研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预留特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湿地资源监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升级以及监测数据的深度分析处理,确保科研工作的连贯性与有效性。
(3)开展科研交流
积极拓展科研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内相关湿地机构间的合作。定期组织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湿地保护学术研讨会、技术交流会等活动,深入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湿地保护最前沿的理念和应用技术,并及时将其应用于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的过程中,为有效开展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建立与其他湿地保护区的监测数据共享平台,通过对比分析,更好地评估九原区湿地生态状况与发展趋势。
6.3.2 监测类型
(1)湿地资源调查监测
依据国家颁布的《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规程》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包头市林草局在相关工作方面下达的有关部署安排,九原区启动湿地常态化的深入调查监测工作,将固定样地设定为最为基础且关键的调查单元模块,充分借助图斑监测这一重要技术手段,并以此作为整个调查工作的核心根基所在,全面且系统地开展针对湿地资源种类、数量、质量、结构、保护利用及其变化情况,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信息采集与整合,精准获取各类丰富且详实的湿地资源数据信息。
在此基础上,九原区积极致力于建立一套功能完善、数据全面且具有高度专业性的湿地调查监测数据库系统,以便能够对湿地资源所涉及的众多关键要素,诸如资源的种类丰富程度、数量的多寡变化、质量的优劣等级、保护利用的现状成效以及在不同时间周期内所呈现出的动态变化情况等进行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精细化分析研究。经过系统的梳理与总结,最终产出一份具有权威性、科学性以及参考价值极高的湿地调查监测年度报告,该报告将为九原区在湿地资源的长远规划、科学管理、合理利用以及生态保护等多方面工作提供不可或缺的有力支撑与精准决策依据。
(2)水资源监测
开展九原区数字治水工程,提升信息感知处理能力,接入省市智慧湿地应用场景,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按照信息化建设和工程监测规程规范的要求,高标准布设结构安全、运行状态等工程感知设施。提升水资源及河湖监测能力,实时掌控用水户取用水量,动态监测生态流量,实现水域、河道地形、河湖岸线的实时动态监测,建成高目标高效能的智慧管理体系。
(3)碳汇监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时强调,要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九原区全面开展湿地碳汇调查、监测和计量研究,摸清底数、核算价值。重点对昭君岛片区、小白河片区、三岔口湿地、昭君坟水源地等湿地区域进行碳汇调查。全面提升九原区湿地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湿地碳汇能力,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构建“河流环抱”“湿地围城”的良好生态格局,打造生态文明时代湿地保护、修复与利用典范。本规划预计在九原区内陆滩涂区域设立6个碳汇监测点,用于开展相关碳汇监测工作。详见图6-1。
图6-1 九原区湿地监测点位图
(4)候鸟迁徙动态监测
定期识别九原区候鸟种类、统计数量,记录不同季节与栖息地的候鸟变化,观测其迁徙时间、停留时长与路线,运用标记重捕、卫星跟踪等方式获取详细信息,同时监测栖息地水质(酸碱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等)、土壤(肥力、重金属含量等)、植被(类型、覆盖度等),以及人类活动(旅游人数、观鸟规模频率、非法捕猎等)等指标。
在代表性候鸟栖息地设立监测样点,涵盖不同湿地、水域与植被区,使用直接计数法、样线法、样方法等进行鸟类观察统计,借助高清摄像头、红外相机远程监测,结合无人机航拍分析栖息地变化,采集水样、土样,利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分析候鸟羽毛、粪便了解其健康与食性等,鼓励当地居民与观鸟爱好者参与监测,本规划预计在九原区设立鸟类智能监测点5个,详见图6-1。鸟类监测站点设备/设施配置方案规划,如表6-1所示。
表6-1 鸟类监测站点设备/设施配置方案规划表
项 目 | 设备/设施 | 具 体 内 容 | 次 数 |
气温、地温、 湿度 | 常用温度、湿度仪器 | 日最高温度、日最低温度、日平均温度 | 每日三次 |
降水量 | 雨量器 | 监测降水量 | 逢雨测量 |
大气污染监测分析 | 大气测量设备(大气采样器紫外分光光度计分析天平) | SO2、NO2、TSP | 指定站点每月一次,需要时可增加 |
水质监测分析 | 水质测量设备(溶解氧测定仪分光光度计) | 溶解氧(DO)、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COD)、石油类 | 指定站点每月一次 |
水位 | 固定站点 测量设备 | 测量水位 监测变化速度及变化量 | 每月一次 |
土壤(底泥)污染监测分析 | 测量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土壤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养分含量、 | 每季度(冬夏)各一次 |
鸟类栖息地调查研究 | 船、取样设备、相机 | 植被分布、群落组成、物种组成、鸟类利用生境、照片 | 冬天,每月一次 |
重点保护候鸟类观测与调查研究 | 车、船、单筒望远镜、双筒望远镜、长焦距照相机 | 普查、总数量、分布、生境利用 | 从9月至4月每月2次 |
过境鸟 | 车、船、单筒望远镜、双筒望远镜 | 横切线调查 生境利用 | 9-11月、2-5月每周10次 |
其他鸟类 | 车、船、单筒望远镜、双筒望远镜 | 横切线调查、种类、数量、分布、生境利用 | 每月一次 |
水生动物(鱼类虾蟹贝)调查研究 | 船、取样标本制作设备 | 鱼样本、生境数量及分布、生境利用、产卵场所 | 每月一次 |
6.4 湿地宣传教育建设规划
6.4.1 湿地科普宣教培训体系
规划实施后,九原区湿地监测站在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上及时发布更新湿地信息,协助盟市湿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发放有关湿地功能和保护的宣传画、宣传册、公告等宣传品。在小白河、昭君岛等湿地公园周边社区及中小学校,建立湿地保护宣传栏。定期举办特定的活动,如“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湿地使者行动”、湿地摄影大赛等活动,集中开展有关湿地生态效益和经济价值方面的公众教育培训活动,每年定期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2-3次。
6.4.2 湿地宣教基地建设
规划建立湿地生态科普宣教基地两处,选址于黄河湿地公园昭君岛片区和小白河片区,充分依托当地丰富的湿地资源与独特的生态环境,旨在打造集科普教育、生态展示、文化传承、环保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湿地宣教平台。基地将立足九原区,面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青少年与生态环保爱好者,传播湿地保护知识,提升公众湿地保护意识,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其中宣教基地详细包含以下区域:
(1)湿地生态系统展示区
通过大型生态模型、图文展板、多媒体演示等形式,系统展示九原区湿地类型多样性,包括内陆滩涂、沼泽草地等,以及湿地内独特的动植物群落构成。详细介绍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如水源涵养、水质净化、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突出九原区湿地在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中的关键地位。同时,设置生态监测展示区,实时展示湿地水质、土壤、气象等环境监测数据,以及鸟类、鱼类等生物多样性监测成果,让公众直观了解湿地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与科学监测方法。
(2)湿地历史文化长廊
深入挖掘九原区湿地的历史变迁与文化底蕴,以时间轴为脉络,展示黄河流域文明与湿地的紧密联系,以及湿地在九原区历史发展进程中的角色演变。通过文物展示、历史文献解读、故事传说讲述等方式,呈现古代先民在湿地周边的生产生活方式,如渔业、农业、航运等活动,及其对湿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智慧。此外,展示近现代以来九原区湿地面临的挑战与保护历程,突出政府、社会组织与公众在湿地保护中的努力与成就,增强公众的历史责任感与保护使命感。
(3)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成果区
集中展示九原区在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方面的政策法规、规划措施与实践成果。介绍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地的建设管理情况,以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成效。通过案例分析、数据对比等方式,展示湿地保护对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如生态旅游、生态农业、湿地产业等绿色发展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与模式。同时,设置公众参与互动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行动,如志愿者招募、环保倡议签名、生态体验活动报名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与支持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第七章 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
7.1 保障措施
7.1.1 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协调。成立九原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讨论湿地保护修复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压实责任,协调配合,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进全区湿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各级政府湿地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完善职能职责,提升队伍素质和保护管理能力。
7.1.2 制度保障
结合九原区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实际情况,加强政策研究,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予以引导、促进、规范、协调和监督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使之有序、合理、高效、健康地发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九原区湿地资源与生态系统安全。
建立定期的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会议中各部门汇报本阶段湿地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取得的成效。同时,设立严格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各部门在湿地保护工作中的任务完成情况、执法效果、资源管理成效等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内部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履行职责的部门给予表彰与奖励,通过资金扶持、项目优先安排等方式激励其持续优化工作;而对于未能有效落实湿地保护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这种多部门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形成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凝聚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为九原区湿地资源与生态系统的安全保驾护航。
7.1.3 科技保障
(1)构建湿地资源信息系统和动态监测平台
建立涵盖全区湿地资源的综合数据库,并开发湿地生态系统信息网络,实现对各类湿地的动态变化和发展趋势的实时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提供湿地变化的原因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保护与利用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依据。
(2)加强湿地保护科研力量
构建多学科交叉的科研团队,专门从事湿地保护与管理研究。邀请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及规划设计单位的专家学者来九原区开展讲座、合作研究及项目开发。根据科研需要,吸引湿地研究领域的专业人才。通过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在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湿地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在湿地保护工作中,政府部门应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充分发挥其在政策制定、法规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在制定和实施湿地保护相关政策和计划时,广泛征求专家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专家小组应致力于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湿地保护管理和规划实践,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7.1.4 资金保障
湿地保护资金的短缺是制约湿地保护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应建立以中央与地方政府投资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为辅的投入机制,并将湿地保护经费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九原区应全面推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社会化进程,广泛开辟资金渠道,争取政府投资、社会筹资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多方面的资金支持,确保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有充足的资金来源。
(1)政府投资
九原区湿地保护项目是自治区湿地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对湿地保护的投入。保护与恢复工程应以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地方配套资金为辅。国家投资部分应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地方配套资金可通过财政预算、基本建设投资及相关部门预算等多渠道解决。应编制和申报一批项目,争取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的湿地保护规划,以确保资金来源。
(2)社会筹资
湿地保护是社会公益事业,需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各界捐助和投资,争取关心湿地生态保护的团体和个人的支持,建立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保护与利用。在不影响湿地功能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工作。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和“谁损害、谁负责”的原则,激发全社会对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参与。
(3)湿地生态效益补偿
推动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平衡各相关利益方的关系。将九原区湿地保护作为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给予投入保障。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确保湿地保护工作得到充分重视和资金支持。
7.1.5 宣传保障
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经济性强的工作,只有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公众的积极参与才能更利于湿地保护事业发展。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保护湿地的意义和作用,让更多的人认识湿地,感受湿地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和当地群众对湿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7.2 实施建议
九原区湿地是区域内重要的生态资源,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为了实现湿地的可持续保护与合理利用,有必要制定和实施详细的规划,保障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并充分发挥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7.2.1 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制
根据九原区各部门成立专门的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湿地保护与利用工作。制定明确的管理职责,确保各部门协同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完善湿地保护法规体系,制定并完善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明确湿地保护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建立湿地资源动态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掌握湿地动态变化情况,利用3S技术,实现九原区湿地资源的科学管理。
7.2.2 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与恢复
通过退耕还湿、封育保护等措施,恢复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对九原区湿地资源的破坏。加强对农业、工业和生活污水的处理,防止污染物进入湿地,并建设生态隔离带和湿地缓冲区,减缓污染物对湿地的影响。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保护九原区内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开展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湿地植被,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7.2.3 合理利用湿地资源
结合九原区湿地资源特色,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如湿地观光、生态体验、风车长廊、玻璃栈道、稻田画、房车营地等,促进生态旅游发展。建设环保基础设施,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吸引游客的同时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养殖,减少农药、化肥等对湿地的污染。推广生态种植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同时还应在小白河、昭君岛片区周边开展湿地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动员全区参与湿地保护工作。
7.2.4 推动湿地保护科技创新
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科学研究,解决九原区湿地保护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如季节性补水缺乏、生态用水紧张、湿地景观破碎化等。组织湿地科研课题,推动湿地保护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并且引进和推广先进的湿地保护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湿地保护的科技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湿地资源的科学监测和管理。同时开展湿地保护与管理的专业培训,提高湿地保护队伍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引进湿地保护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增强湿地保护的科技力量。
附件: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证书
附图一:九原区湿地资源分布图
附图二:九原区湿地资源分级布局图
附图三:九原区湿地监测点位图
《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年)》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强全市湿地资源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法律制度规定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编制了《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依凭《包头市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结合我区湿地实际工作编制成稿,后又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征求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此稿。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7个部分。包括规划总则、九原区湿地概况、湿地分区保护规划、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湿地管理体系规划、湿地可持续利用建设规划、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
第一部分:规划总则。一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二是2022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三是国家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规划制度。
我区制定《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主要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湿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关于湿地保护的工作要求,从规划层面对我区湿地保护进行规范,加强湿地保护。
第二部分:九原区湿地概况。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结果,九原区湿地面积约5101.05公顷,主要包括内陆滩涂、沟渠、坑塘水面和河流水面等。
第三部分:湿地分区保护规划。按照自治区及重要湿地保护规划、包头市一级水源保护区——昭君坟水源地保护规划以及一般湿地保护规划分级安排,确保每一寸湿地都能在科学的规划下得到妥善守护,让湿地的水文调节、水土保持等功能得以充分彰显并持续优化。
第四部分: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按照湿地野生植物资源、动物资源、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进行保护规划,确保湿地内生物多样性繁荣稳定。
第五部分:湿地管理体系规划。包括湿地保护管理和湿地管理能力建设规划。基于九原区湿地资源保护实际情形推进湿地保护规划实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提升湿地管理能力建设。
第六部分:湿地可持续利用建设规划。包括湿地生态农业示范、湿地生态旅游示范、科研与监测建设以及湿地宣传教育建设。从各个领域对湿地进行可持续规划。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为保障《规划》的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科研力量、保证资金投入、加大宣传力度等五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同时给出相应的实施建议。
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25日
《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
(2024-2030年)》政策解读
一、规划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强全区湿地资源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法律制度规定,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编制了《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年)》。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7个部分。包括规划总则、九原区湿地概况、湿地分区保护规划、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湿地管理体系规划、湿地可持续利用建设规划、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
第一部分:规划总则。一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二是2022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三是国家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规划制度。
我区制定《包头市九原区湿地保护利用规划(2024-2030)》,主要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湿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关于湿地保护的工作要求,从规划层面对我区湿地保护进行规范,加强湿地保护。
第二部分:九原区湿地概况。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结果,九原区湿地面积约5101.05公顷,主要包括内陆滩涂、沟渠、坑塘水面和河流水面等。
第三部分:湿地分区保护规划。按照自治区及重要湿地保护规划、包头市一级水源保护区——昭君坟水源地保护规划以及一般湿地保护规划分级安排,确保每一寸湿地都能在科学的规划下得到妥善守护,让湿地的水文调节、水土保持等功能得以充分彰显并持续优化。
第四部分: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按照湿地野生植物资源、动物资源、外来入侵物种防治进行保护规划,确保湿地内生物多样性繁荣稳定。
第五部分:湿地管理体系规划。包括湿地保护管理和湿地管理能力建设规划。基于九原区湿地资源保护实际情形推进湿地保护规划实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提升湿地管理能力建设。
第六部分:湿地可持续利用建设规划。包括湿地生态农业示范、湿地生态旅游示范、科研与监测建设以及湿地宣传教育建设。从各个领域对湿地进行可持续规划。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为保障《规划》的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加强科研力量、保证资金投入、加大宣传力度等五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同时给出相应的实施建议。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文件在全区范围内执行,实施时间从文件正式印发之日。
解 读 人:周星
联系方式:0472-6887394(13624727897)
解读单位: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