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规定,根据包头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区全面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依据清理结果,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yqsfjfzg@126.com;
2.电话:(0472)6939291;
3.登录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下的“征集调查”专栏中提出意见。
关于对《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3-11-24—2023-12-08 来源: 九原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规定,根据包头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区全面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依据清理结果,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jyqsfjfzg@126.com;
2.电话:(0472)6939291;
3.登录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下的“征集调查”专栏中提出意见。
2023年11月24日,关于对《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2023年12月08日意见征集结束,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