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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普拉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02-05 14:41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普拉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目前已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普拉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颖坤/15560848558。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南绕城公路南100米,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厂内。

    6.项目建设内容:包头普拉特决定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术升级,将3x450t/d循环流化床焚烧炉改造为2×6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并配套建设2套中温中压余热锅炉+2套烟气净化系统;新建1套灰渣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将处理规模由100t/d提升为200t/d;建设1座危废暂存间、1座飞灰稳定化车间;其余原水处理站、垃圾卸料、贮存、化学水车间等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截止。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LmYiwUYpNGvfEdEgAzm8w?pwd=9rk5 提取码: 9rk5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LmYiwUYpNGvfEdEgAzm8w?pwd=9rk5 提取码: 9rk5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11楼。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颖坤/15560848558

    邮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南绕城公路南100米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408569683@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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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普拉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日期: 2026-02-05 14:41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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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普拉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升级改造项目”,目前已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普拉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颖坤/15560848558。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南绕城公路南100米,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厂内。

    6.项目建设内容:包头普拉特决定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术升级,将3x450t/d循环流化床焚烧炉改造为2×6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并配套建设2套中温中压余热锅炉+2套烟气净化系统;新建1套灰渣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将处理规模由100t/d提升为200t/d;建设1座危废暂存间、1座飞灰稳定化车间;其余原水处理站、垃圾卸料、贮存、化学水车间等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截止。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LmYiwUYpNGvfEdEgAzm8w?pwd=9rk5 提取码: 9rk5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LmYiwUYpNGvfEdEgAzm8w?pwd=9rk5 提取码: 9rk5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11楼。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颖坤/15560848558

    邮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永茂泉村南绕城公路南100米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408569683@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蒙古普拉特交通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