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包头市乌拉山现代生态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48户公司(另附附件)被吊销营业执照,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上述公司已被本机关强制注销登记,现将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决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公司自被强制注销登记之日起终止,其名称的管理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对上述强制注销决定,相关单位、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上述公司存在《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存在的情形的,可在2029年7月1日前申请恢复公司登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包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包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强制注销企业名单(1).xls
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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