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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09:20    来源: 财政局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九原区财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聚焦依法行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法治建设相关部署要求,聚焦预算收支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行政审批及普法宣传等重点领域精准发力。

    (一)强化思想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常态化推进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集体学习核心内容,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法宣在线”平台及“自治区大比武”等多元载体开展学习。同步深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重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等行业法规学习,截至目前共学习7次,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其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实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主动对接区政府法律顾问,在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事项决策、合同审查等涉法事务中充分听取专业意见,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完善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把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常规工作,常态化开展学习,截至目前共开展学习6次,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财政各项工作。深入挖掘培树法治建设先进典型,通过专题报道、经验交流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与行政监督机制,规范决策流程,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集体讨论、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闭环制度,严格落实“谁决策、谁负责”原则,构建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查体系。二是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化、及时化。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决算报告等关键信息完善、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财政工作公信力。三是加快法治机关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精心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单位支出服务平台专题培训,切实提升财政干部及预算单位相关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素养。深入10家预算单位开展为期2个月的内控制度专项检查,查漏补缺、纠偏纠错,推动内控制度落地见效。同步对辖区内代理记账公司及预算单位代理记账质量开展全面核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以制度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持续强化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联合银行、苏木镇、街道等部门组织非法集资专题普法工作,围绕非法集资的本质、表现形式、特点、惯用手段及严重危害,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风险警示等多种形式,深入揭露非法集资的违法性与危害性,2025年共组织开展宣传11次,有效引导辖区内群众树立理性投资观念,筑牢防范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大局贡献了财政力量。

    (三)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提升财政监督检查质效。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作为推进财政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严格遵循平台操作流程,科学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从源头上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财政法定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检查结果公开机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效防范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合法合规开展。二是抓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维护政策法规体系统一。围绕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对照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重点核查文件制定依据、条款内容是否适配当前工作实际。对与上位法冲突、滞后于发展需求的文件,分类推进修订或废止工作,确保财政领域政策法规体系的时效性、协调性和适用性。三是持续优化财政服务质效、规范市场运行秩序。金融服务方面,联合金融机构,按行业、企业规模定制“商户贷”“兴农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已为21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贴息贷款3368万元,融资成本降50%。联合发改委、农牧局建立工业企业信用推荐机制,开展银企对接,匹配40余家企业1.18亿元融资需求,促成发放各类贷款6444万元,推动银行为6家重点企业放贷1.29亿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政府采购监管方面,截至目前,全区各采购单位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诚信系统”模块完成39个项目的信用评价,生成评价单245张,其中好评242次、中评3次、差评0次,评价优秀率达98.8%,市场主体满意度持续稳步提升;代理记账管理方面,2025年我区共审批代理记账许可证5户,注销3户。截至目前,全区拥有代理记账总部机构45户、分支机构1户,全部完成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电子执照办理,并在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严格落实“十公示”要求,行业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四是深化基层治理,提升法治服务效能。全面深化政府效能数字化改革,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网络问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回应群众关切12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提升问题处置效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需要,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干部法治素养与履职需求存在差距。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仍显不足,在处理复杂财政业务、化解涉法涉诉问题时,法治意识的主动性和运用法治手段的精准度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宣传工作质效亟待提升。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仍以政策宣讲、业务培训、进社区发放资料等传统模式为主,缺乏针对性、互动性和创新性,未能充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和群众、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开展宣传,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足。

    三、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立足财政职能定位,聚焦财政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强化攻坚突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协同发力,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深化财政法治建设,筑牢依法理财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核心业务法规纳入年度学法重点,通过案例教学、业务实操演练等多元化形式,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改革难题、规范资金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与财政重点工作考核深度挂钩,强化考核评价结果在干部评优评先、履职问责中的运用,形成重视法治、践行法治的鲜明工作导向。

    (二)健全财政制度体系,夯实依法理财制度根基。以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抓手,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后评估闭环管理机制,重点强化涉企、民生领域财政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财政制度建设与上位法要求相衔接、与财政改革发展需求相匹配。围绕财政核心业务领域,加快推进重点制度建设,聚焦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等关键领域,健全配套制度规范。

    (三)聚焦财政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核心支撑,着力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推进代理记账相关许可、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集成办理”;以精准化金融服务为重要抓手,创新金融产品供给、搭建政银企对接桥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门槛与综合成本;以政府采购规范化、阳光化为关键保障,严格规范采购流程、完善信用评价机制,不断提升采购透明度与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同时,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与闭环处置机制,精准破解企业发展中的财政服务堵点、难点问题,以全链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赋能增效。

    (四)构建全链条监督体系,强化财政权力规范运行。深化财政领域“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治督察”综合监督机制,将合法性审查贯穿财政决策、资金分配、项目审批全流程,重点强化对重大财政支出、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全过程监管。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聚焦预算决算、政策文件、惠民资金发放等社会关切,提升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和针对性,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财政法治监督整改闭环管理,对监督检查和法治督察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同时深化“以案促治”,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推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确保各项财政工作依法依规落地见效。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说明情况。

    包头市九原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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