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能源发〔2025〕5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包头市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发改能源字〔2025〕626号)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包头市九原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现开展评审备案工作。
一、基本情况
备案内容: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备案条件与要求
(一)项目建设地点:由申报单位自行调研并确认。
(二)项目接入:由申报单位自行确认接入。
(三)项目建设规模: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备案容量为交流侧容量)。
三、备案流程
报送资料→评审→批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在线审批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出具项目备案告知书。
(一)报送资料
申报企业应按照《九原区发改委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按照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评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二)评审与批复
评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出具意见后,区发改委根据意见印发项目批复文件。
(三)备案
根据批复文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在线审批办事大厅进行备案。
四、企业资格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申报企业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参与申报,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二)信用要求
1.“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时间及地点安排
1.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间:2025年11月24日起开始申报。
2.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地点:申报企业将申报请示和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847211630@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XX公司九原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优选方: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政府大楼906办公室
联系人:田春 崔泽华 智晓峰
联系电话:0472-6939296
附件:《九原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
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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