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评审服务机构的比选工作
2.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范围内
3.服务期限:2025年-2026年
4.参选单位应提供评审成果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评审工作以及陪同区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在规定时限内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供应商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已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需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情况表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供核查);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 专业和服务范围包含: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全过程工程咨询;
6. 近三年具有新能源项目评估、评审、咨询业绩,提供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首页和签章页);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8.供应商应在包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1.递交申报材料:接受公告内容,有意愿参与评审的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日前,参加比选的机构将公告要求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顺序提供,全部粘贴到一个word上并转成PDF格式一次性上传(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5847211630@163.com。递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2.递交申报材料地点:比选公告报名截止后3日内提供与扫描件一致的纸质版材料两份(需胶装成册),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党政大楼906办公室。
3.申报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本公告中“二、资格要求”的响应证明材料;
(2)报价单:报价单中需包含报价金额、服务期限、服务范围、服务地点等内容,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如未按要求提供报价单作无效处理;
(3)服务方案:总体方案、对项目的理解、服务进度、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服务承诺、服务团队及相关业绩等;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列清明细。
四、比选方式及规则
1.比选方式:不见面比选
2.比选规则:评审采取现场评选打分,评审委员会按照提供材料进行综合打分,确定中选单位。
3.以电话形式通知最终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春 智晓峰 崔泽华
联系电话:0472-6939296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党政大楼906办公室
九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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