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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电石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16:35    来源: 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管委会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一、依据

    我公司拟建设“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电石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已编制完成了《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电石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年电石尾气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选址: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1、电石尾气高效利用技术改造;2、原料烘干系统节能改造升级。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期:自发布10个工作日后截止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

    3、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Np7hW0iWh7Bre-A6C_FYg?pwd=yfxm 提取码: yfxm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86号邮电大厦5楼。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747244533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包头市东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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