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黄河两侧滩涂湿地以及中西部地区自然湖泊中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和候鸟迁徙地,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有效保护。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保规〔2023〕4号)文件规定,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内蒙古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调整工作,拟调进地块为内蒙古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昭君岛片区东侧黄河滩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者反映问题。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5日
受理单位、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一、包头市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472-5185286
电子邮箱:btsdgy@163.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一号街坊包头市林草局320室
邮政编码:014030
二、包头市九原区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0472-6887394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政府西副楼312室
邮政编码:014060
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1.内蒙古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调整方案——范围调整分析图
⒉.内蒙古包头黄河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调整方案——调整后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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