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牧局要求,根据《九原区2024年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九原区2024年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评选奖励补助方案》的工作安排,通过对申报九原区2024年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项目的主体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和补贴标准公示如下:
一、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任务1个,项目资金18万元。
包头市老菜农绿色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培育壮大农牧民合作社奖补项目4个,每个合作社奖补7万元。
1.包头市阿与萨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包头市青鸟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3.内蒙古禾丰阳光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
4.包头市芯香苑农业生态专业合作社。
三、培育壮大家庭农牧场奖补项目8个,每个合作社奖补2.5万元。
1.九原区乌吉莫家庭农牧场;
2.九原区玛拉沁家庭农牧场;
3.九原区杜智旭家庭农牧场;
4.九原区吴宽家庭农牧场;
5.九原区朱丽家庭农牧场;
6.九原区张成良家庭农牧场;
7.九原区恒孝家庭农牧场;
8.九原区二平家庭农牧场。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7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馈至九原区农牧局。
联系人:张美、赵丽平、孙佳忆 联系电话:0472-6887265
九原区农牧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