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我单位已委托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聚酯PEN材料单体煤基2,6-萘二甲酸中试验证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生产厂区预留地内。
3.建设内容:新建百吨级2,6-NDA示范装置,包括酰化单元、酰化单元结晶单元、氧化单元、酯化单元、切片包装单元、废气处理单元、水解单元等,项目所需公用及辅助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472-5332384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邮政编码:014020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2-12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88395770-856
电子邮箱:46192321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WuM1r8nF。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国能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6日
停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