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2025年专项检查计划
一、计划制定依据
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5〕20号)为核心遵循,结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年度专项部署及九原区化工、金属加工等重点行业污染特征,制定本专项检查计划。
二、检查目标
聚焦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通过精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特定领域环境违法行为,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确保挥发性有机物、危险废物等关键指标达标,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三、重点检查领域及安排
专项检查类别 |
检查时间 |
检查对象 |
核心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 |
2025年4月-9月 |
化工、涂装、印刷等涉VOCs企业 |
1. 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运行情况;2. 活性炭等耗材更换记录;3. 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性 |
定期监察(每月1次)+ 突击检查(每季度2次)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 |
2025年3月、7月、11月 |
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含化工、医疗废物处置企业) |
1. 危废贮存场所防渗漏、标识设置;2. 转移联单执行与台账记录;3. 应急预案备案与演练 |
全面排查(覆盖所有企业)+ 重点抽查(高风险企业) |
汛期污染防控专项 |
2025年6月-8月 |
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尾矿库 |
1. 雨污分流设施运行;2. 应急池容量与防汛物资储备;3. 厂区雨水排口水质 |
雨后巡查(24小时内)+ 汛期前专项核查 |
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 |
2025年5月、10月 |
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企业 |
1. 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2. 周边企业废水排放达标情况;3. 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 |
全区域排查 + 周边企业抽样检测 |
四、检查程序要求
1. 计划备案:专项检查方案提前10个工作日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通过区政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2. 联合执法:挥发性有机物、危废管理专项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减少企业迎检负担。
3. 结果应用:检查结果7个工作日内公开,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整改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九原区分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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