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形成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高效协同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实现“提效率、强监管、优服务”改革成效,我分局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与执法监管相衔接,形成合力,对全区工业企业问诊把脉,努力做到审批与监管双向联动、双管提升。 一是独辟蹊径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提质增效。执法大队和审批股组织三方机构相关专家,利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全面对已审批、已验收项目,在线上开始梳理环境问题线索,并充分利用“云助手”筛查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基础信息、环评批复要求以及行业环保标准等数据。在对企业自主验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时,通过数据比对,能够快速筛选出与标准和环评批复不符的关键信息。这样既能做到大量减少到企业现场检查频次,又能严查企业验收造假问题。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抓手,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运用在线监控、高空视频、无人机航拍等信息化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实现对守法企业的“无事不扰”,做到“执法一次、全面体检”。 三是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净化验收市场环境。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的主体责任,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充分保障自主验收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杜绝验收“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拓展和延伸执法广度和深度,通过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维护自主验收制度的公信力。 下一步,我分局将不断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监管与执法专家库建设,邀请行业专家、技术专家或第三方咨询机构辅助开展“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借助第三方力量,从专业角度对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以及生态环保措施的批建一致性、达标排放的技术可达性、生态环境影响的可控性进行评判,为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持续加大惩戒和督促力度,依法处理处罚。分局主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发现“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自主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