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工作指南
(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工作指南规定了就业见习补贴申领的基本要求、补贴对象、服务内容、业务要求、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等内容。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工作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第五条;
2)《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全文;
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4号) ;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212号) ;
6))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
3 术语和定义
就业见习:为帮助缺乏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获得相应工作经历而开展的实践训练活动。
就业见习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4 服务内容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就业见习单位提供就业见习补贴核拨服务。
5 业务要求
5.1 申领条件
申报就业见习单位见习补贴的用人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
2) 吸纳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的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且就业见习人员到岗参加就业见习3 个月以上;
3) 向就业见习人员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2 补贴标准
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
5.3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为3-12个月。
5.4 补贴发放周期
在就业见习期满3个月后,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按月申请补贴,旗县市(区)人社部门按月审核发放。
5.6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5.7 办理渠道
线上或线下办理。
5.8收费标准
不收费。
6 业务流程
6.1 申请
就业见习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见习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初次申领补贴提供:
1) 基本身份类证明;
2)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名单(附录 A.2);
3) 就业见习协议书(附录 A.3);
4) 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缴纳凭证;
5)《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附录 A.4);
6) 期满留用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按月申请补贴提供:
1) 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补贴申请表(附录 A.5);
2) 《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及凭证。
6.2 受理 (5个工作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人员收到见习单位填报的人员申领补贴信息和证明材料,审核提交信息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 资料齐全且符合见习补贴申领条件的,即时受理,进入业务审核环节;
2) 资料不齐全的,应退回资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应补全资料名称,申请单位通过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修正这些材料,先行受理申请,并进入正常的审核程序;
3) 不符合见习补贴申领条件的,应退回资料并告知申请单位理由,终止业务办理。
6.3 业务初审(5个工作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人员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核查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月补助金额的政策合规性,核定补贴月数、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见习人员当期就业状态,初审通过后进入业务复审环节,将相关资料提交至属地人社部门进行业务复审。
6.4 业务复审(5个工作日)
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人对见习单位申请的补贴金额和补贴明细进行复核,确定就业见习补贴金额。
6.5 业务批准(5个工作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业务负责人对《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进行审批签字,审批通过后报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6.6 资金拨付
各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对汇总上报的《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等资料进行财务复核,签字确认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账户,业务办结。
6.7 流程图
业务流程图见附录B图。
7 风险控制
7.1 风险点
在办理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核拨业务时存在以下风险点:
1) 申请单位填报内容与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
2) 申请单位或申报补贴人员不符合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条件。
7.2 防控措施
通过强化审核机制、完善技术手段等,严格核实防控违规申领情况:
a) 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b) 对见习人员进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附 录 A
(规范性)
附 录 A.1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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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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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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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所在就业 见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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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意见 |
该见习人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进入本单位接受见习,实际见习 月。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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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人员意见 |
本人接受见习为期 月。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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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意见 |
该见习人员接受见习为期 月,按照有关规定,同意发给该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由财政负担的基本生活补贴 元/月,共计 元。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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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存一份; 本表用A4纸打印。
附 录 A.2青年见习单位参加见习人员名单
见习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
学历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见习岗位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 录 A.3青年见习协议书
甲方: (见习单位)
乙方: (见习人员)
为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 到甲方见习,见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到甲方参加见习,属于就业前一定时间内的社会实践锻炼和就业能力提升,不存在劳动关系。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见习工作时间。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 安排乙方到本单位 部门,从事 工作实习。
乙方见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实践;乙方见习期满,甲方为乙方填写统一格式的《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作为乙方见习经历的证明。
三、生活保障
乙方见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发放甲方承担的每月 元基本生活补贴费,并提供必备的生活条件。基本生活补贴费发放时间为乙方见习期一个月后的下一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乙方在见习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见习。
2. 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按甲方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五、劳动保护
1.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 甲方根据乙方见习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见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见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见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见习,在为乙方履行生活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乙方基本情况(毕业学校: ,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签约双方已明确上述条款并接受其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 录A.4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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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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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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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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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 |
见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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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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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 期间 主要 工作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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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 人员 自我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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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 单位 意见 |
旗县市(区)人 社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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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人力资源社会 和社会保障部门 意见 |
注:本表一式四份,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主管部门各一份;本表用A4纸打印。
附 录 A.5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补贴申请表
见习单位(盖章): 填报人: 负责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见习单位 |
见习岗位 |
上岗时间 |
补贴申请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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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