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为《营业执照》后置许可,《营业执照》办理成功后方可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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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指南及流程
第一步:携带现场核查表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核查,管片人员签字加盖公章;
第二步:填写申请书并准备所需材料(所需材料见附件1、2);
第三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申办平台》()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网上申请具体步骤:
注册账号→登录→申请事项→选择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开办申请→录入信息(需与提交的材料内容一致)→提交(提交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打窗口电话咨询)
附件1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所需材料(食品销售类)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以营业执照为准自行填写);
2.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食品销售类);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经营场所方位图;
6.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7.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附件2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所需材料(普通餐饮类)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以营业执照为准自行填写);
2.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适用于普通餐饮类经营项目);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复印件;
4.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图、经营场所方位图、餐饮操作流程图;
6.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7.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注:无法实现数据共享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等主体作为申请人的应携带主体资格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