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清洗、消毒、保洁、使用规范,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餐饮服务提供者郑重提示如下:
一、餐饮具清洗消毒的主体责任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因此,餐饮服务提供者是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的责任主体。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应该怎么做?
1.制度要建立:要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2.设备要合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的容量及数量应满足需求,并与其它设施设备区分明显,避免混用和交叉污染。
3.清洗要彻底:餐饮具用完后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放置时间过长;洗涤时,控制好洗涤剂的用量,不要过量使用,并充分冲洗,防止洗涤剂残留。
4.消毒要规范:鼓励企业采用物理方法消毒餐饮具,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10分钟以上。尽量减少化学消毒方法消毒餐饮具。
5.保洁要跟进:消毒后的餐饮具宜沥干、烘干。使用擦拭巾擦干的,擦拭巾应专用,并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或者场所内。
6.委托要依规:委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的,应当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和消毒合格证明。
三、未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相关制度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1.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洗净消毒的;
2.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有毒、不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的;
3.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的,未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保存期限少于消毒餐具饮具使用期限到期后6个月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