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市监通告〔2025〕24号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近期,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23批次。抽检的类别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糕点等4个大类。主要检测:亮蓝、丙二醇、安赛蜜、日落黄、柠檬黄、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赤藓红、三氯蔗糖、纳他霉素、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80个指标,共抽检23批次,合格22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5.65%,涉及5家食品生产企业和3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九原区聚合源家常菜店使用的白盘,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检出0.0417(mg/10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mg/100cm²)。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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