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市监通告〔2025〕16号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近期,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46批次。抽检的类别主要涉及调味品、豆制品等11个大类。主要检测:碘(以I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氯化钠(以干基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等113个指标,共抽检46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7.82%,涉及21家食品生产企业和6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内蒙古麦便利超市有限公司包头赛汗营业部使用的大葱,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噻虫嗪检出值为检出0.62(mg/kg),标准值为≤0.3(mg/k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