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市监通告〔2025〕14号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3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近期,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23批次。抽检的类别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8个大类。主要检测:蛋白质、三聚氰胺、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铅(以Pb计)等82个指标,共抽检23批次,合格20批次,不合格3批次,合格率为86.95%,涉及13家食品生产企业和6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一)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农大新村使用的圆碗(直径11cm),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
(二)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校园美食街A-1号使用的筷子,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
(三)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稀土大街校园美食街B-22使用的麻辣烫碗,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50cm²)。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