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九市监通告〔2025〕5号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近期,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22批次。抽检的类别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糕点等6个大类。主要检测:酸价(KOH)、苯并[a]芘、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脂肪、酸度、丙二醇、蛋白质、三聚氰胺、商业无菌、铅(以Pb计)、非脂乳固体等75个指标,共抽检22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为95.45%,涉及1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5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样品名称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详见附件2):
(一)九原区薪源生鲜超市售卖的姜,经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72(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g/k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