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九原区雷佳斌豆制品经销部抽检的粉条,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粉条,购进日期:2024年8月27日,规格:计量称重,抽样基数:4袋。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机构: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经查此次产品不合格系生产环节问题,九原区雷佳斌豆制品经销部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