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包头市九原区吕红红豆制品经销部抽检的木瓜金丝(酱腌菜类),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木瓜金丝(酱腌菜类),购进日期:2024年8月27日,规格:748g/瓶,抽样基数:9瓶。检验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机构: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经查此次产品不合格系生产环节问题,九原区吕红红豆制品经销部的木瓜金丝(酱腌菜类)是内蒙古舌尖管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内蒙古舌尖管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系人为操作失误导致产品不合格,九原区吕红红豆制品经销部、内蒙古舌尖管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已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我局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九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