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牧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快高速高效精量播种机、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等高质高效机具推广应用,推进农牧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牧业绿色发展,助力我市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二、补贴对象
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下称:机主),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27种、档次120个
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玉米)、饲料 (草)粉碎机、铡草机、水稻抛秧机、田间作业监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残膜回收机、联合整地机、打(压)捆机、深松机、青饲料收获机、饲料制备(搅拌)机、犁、中耕机、割草(压扁)机、旋耕机、耙(限圆盘耙、驱动耙)、粮食输送(提升)机等27类机具和设备。
四、补贴条件
申请补贴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五、操作流程
1.报废旧机。机主自愿交售回收企业,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对回收老旧农机进行拆解并建立档案。
2.回收企业向旗县区农牧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
3.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4.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相关规定申请补贴。报废更新补贴申领全程通过软件系统操作。旗县区农牧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由盟市财政部门提级发放农机报废补贴资金。
注意事项:对于以购置新机为前提的报废农机种类,在申领报废补贴时,机主应提供购置同种类新农机的有效证明。
六、包头市农机报废拆解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