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发展智慧畜牧业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数字化、信息化对全区畜牧业发展的提质增效功能,以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建设为切入点,促进畜牧业智慧化转型,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依托肉牛肉羊适度规模养殖场(户)等经营主体,通过基础设施和机械装备升级、智能设施设备配套等手段,支持建设120个以上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实现养殖管理“可视、可测、可控、可预警”,为全区探索智慧牧场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新模式。
二、实施范围
在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9个盟市实施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
三、补贴对象
支持肉牛年出栏50—500头、肉羊年出栏200—3000只的适度规模养殖场户通过提升改造的方式建设智慧牧场。优先支持与区内屠宰企业签订购销协议的肉牛肉羊养殖场户,保障屠宰加工企业肉牛肉羊供应。
四、建设内容、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
(一)建设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在饲喂管理、饲草料加工、环境监控、粪污处理、远程放牧等环节开展智能化设施装备水平提升,以及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
1.信息化采集。通过生物芯片耳标、电子项圈等设备,自动采集牲畜体温、运动等数据,配备相应的养殖管理系统,对牲畜的生长状态、活动状态、健康状态等多方面全方位管理,提高养殖效率。
2.设施化装备。配备视频监控、通风、温控和环境监测等圈舍环境控制设备,饮水、喂料、投药等数字化设施设备,以及物联网、大数据汇总分析等智能化管理终端应用,实现对重点生产区域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提高精准控制圈舍环境水平。
3.精准化饲喂。主要实现恒温饮水和精准喂料,配置自动饲喂、上料混料、个体饲喂、饮水恒温控制等智能饲喂设备,配合利用营养分析系统、养殖管理系统,提供科学合理的饲草饲料配方和饲养管理,实现自动化、精准化饲喂,降低人工成本。
4.高效化繁育。配置数字身份识别管理(脸识别、电子耳标等)、母畜发情监测(脚环、颈圈、视频监测等)等设备,实现自动查情、适时配种、转群提醒与分娩预警,提高繁育率,保证及时性。
5.生态化环境。配套清粪车及粪水处理、粪污处理系统等设施设备,通过粪污收集后的资源化、数字化处理,实现生态养殖、绿色循环。
6.科学化放牧。架设划定电子围栏,实时采集牲畜位置信息,科学划区轮牧,无人机定向驱赶牲畜转场,卫星影像监测草场质量和载畜量,实现生态、经济双赢。
7.实时化监测。配置接触式个体测温耳标、红外群体温度异常监测及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等软硬件设施设备,建立防疫信息档案,记录温度监测、行为监测数据,疫苗记录、用药记录等,实现疫病早发现、早诊断、早预警。
(二)补贴标准。对肉牛年出栏50—500头每个养殖场户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肉羊年出栏200—3000只每个养殖场户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实施项目养殖场(户)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使用项目资金的,使用比例不高于30%。
(三)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请。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本着自愿原则向所在旗县农牧部门提出申请,明确养殖规模、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
(二)项目审核。旗县农牧部门负责对养殖场户生产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审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养殖场户基础条件把关,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查验核实和评审,出具审批意见。
(三)项目建设。旗县农牧部门负责组织养殖场户开展智慧牧场建设,对于完成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的养殖场户指导其准备验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肉牛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验收表》;
2.与项目建设内容相符的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或第三方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
3.其他佐证材料:设施设备照片等。
(四)项目验收。实施项目的养殖场户需在10月31日前将验收申请材料报旗县农牧部门,旗县农牧部门核实申请材料后,开展实地验收。盟市农牧部门根据旗县验收情况组织开展复验。旗县农牧部门将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盟市农牧部门将复验结果汇总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五)补贴兑现。旗县农牧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养殖场户名单报所在地财政部门。旗县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兑付补贴资金。盟市将项目验收和补贴资金兑付结果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