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渔发〔2023〕319号)、自治区农牧厅《关于提高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率的督办函》(内农牧渔发〔2024〕1号)、包头市农牧局《关于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情况的通报》(包农发〔2024〕8号)文件要求,2025年开展九原区《水域滩涂养殖证》申发证工作,现将符合发证条件的养殖场(户)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养殖户名称 |
所属乡镇 |
1 |
郝* |
哈林格尔镇 |
2 |
杜* |
哈林格尔镇 |
3 |
赵*宽 |
哈林格尔镇 |
4 |
吉*生 |
哈林格尔镇 |
公示期: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7日(十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馈至九原区农牧局。
联系电话:0472-6887382
联系人:马 荣
九原区农牧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