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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1:55    来源: 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九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联系(电话:0472-52182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安排部署。准确、高效、及时、充分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结合实际工作职责和内容,主要针对机构职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了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政府依申请公开件,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且无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重点,在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努力回应群众需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优化 内蒙古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 政务新媒体功能、栏目设置,着力发挥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关切回应和便民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机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自觉接受社会评议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虽然做了大量的政务公开工作,但组织参加培训学习少,各股室交流沟通也少,在政务公开时效上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和时效性,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加强各股室间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同时提升政府各项信息、通知、报告的可读性,文件内容的务实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相关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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