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4年2月28日包头市九原区
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小平的提请(包九原府文字〔2024〕17号),经2024年2月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免去:
高永飞 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刘怀亮 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李思亮 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冯彦璋 区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云升 为区财政局局长;
刘雅莉 为区审计局局长;
冯彦璋 为区信访局局长;
张冰娜 为区政务服务局局长。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强的提请(包九原法〔2024〕4号),经2024年2月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免去:
柴晓彦 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 芳 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柴晓彦 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何 欢 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璐 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