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3年12月28日包头市九原区
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强的提请(包九原法〔2023〕34号),经2023年12月2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免去:
岳海龙 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王俊生 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徐长芳 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要建霞 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 荣 区人民法院哈林格尔法庭副庭长职务;
张迎涛 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徐长芳 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要建霞 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 荣 为区人民法院哈林格尔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武 艺 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 瑞 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 佳 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