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3年9月8日包头市九原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小平的提请(包九原府文字〔2023〕120号),经2023年9月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免去:
郭建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乌云其木格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孟 峰 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布呼格吉乐 区农牧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郭 俊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栋梁 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高永飞 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郭 俊 为区教育局局长;
王栋梁 为区农牧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吴利东 为区水务局局长;
高 峰 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牛利军的提请(包九检〔2023〕12号),经2023年9月8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任命:
李培茹 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