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23年7月31日包头市九原区
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小平的提请(包九原府文字〔2023〕106号),经2023年7月31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免去:
梁 文 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职务;
亢 玉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福奎 市林业和草原局九原分局局长职务。
任命:
郝 强 为区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张 强 为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杜现东 为市林业和草原局九原分局局长。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2023年7月31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免去:
赵海军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崔 龙 区人大常委会赛汗街道工委主任职务;
杨志坚 区人大常委会萨如拉街道工委主任职务。
任命:
杨志坚 为区人大常委会赛汗街道工委主任;
牛伟健 为区人大常委会萨如拉街道工委主任。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强的提请(包九原法〔2023〕17号),经2023年7月31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
郭宇莹 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