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第 17 号 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
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标 题:关于修复连接东、西哈林格尔村小组主要出行道路的建议
代表姓名:秦美荣等
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连接东、西哈林格尔村小组主要出行道路的建议》(第17号)已收悉。对此,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镇经济发展建设办(住建交通)对建议内容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修复连接东、西哈林格尔村小组主要出行道路”,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组织上报。依据《农村公路条例》第八条、第十八条,将该段农村公路所需养护工程上报至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列入自治区道路管网养护计划,同时积极协调区交通局,及时将该路段的养护工程尽早列入养护日程。
2.项目申报。为多渠道解决该路段的养护需求,我镇已积极协调哈林格尔村委会,申报农村综合改革公益事业项目(一事一议),由村民筹资、村集体出资结合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计划投资79.088万元对全长1.674公里村道路进行养护。
3. 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哈林格尔镇农村公路工作管理制度》,将农村公路日常巡查、保洁、绿化,发现公路坍塌或者有坑槽、隆起等影响安全通行情形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上报、修复等方面纳入常态化工作,确保妥善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的建议已初步落实,下一步,我们将:
1. 对该路段养护工程实施开展持续跟踪“回头看”,确保问题解决。
2. 举一反三。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已开展全镇农村公路摸排工作,已统计各村道路维养需求(土路改造86km,白改黑50km,破损修补36km),报送至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纳入自治区道路养护计划。
3. 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通过“公示栏、微信群”等及时公开工作进展,接受社会监督。
感谢您对我镇交通工作的关心与监督。我镇将以此次办理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切实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成效。
特此回复
九原区哈林格尔镇政府
2025年8月8日
承办单位联系人:张瑞安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697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