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打印
  •   保存
  •   关闭
  • 九原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30日 21:35    来源: 包头市九原区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九原区人民政府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九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九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uyuanqu.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九原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693892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九原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以工作要点为主线,主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2021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包头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25个方面具体任务落实。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通过编制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形成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基本框架。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一站式”公开,三是以标准化为引领,构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包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同步推动国家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应用,实现义务主体全覆盖、试点领域全覆盖。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总体情况。一是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二是做好工作全过程记录。确保2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当面、邮寄、传真等方式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于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入口,接入内蒙古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工作平台,并全面及时回复申请件。

    2.申请及处理情况。2021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办结16件。其中,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15件,占办结总数的93.75%;因本机关不掌握或需另行制作等原因无法提供1件,占6.25%;均无异议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共发布政府文件37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0件。多元化强化政策解读,采用图文等进行解读,多元化解读率超50%,增强政策可读性,有效提升解读效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网站设置。不断优化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和内容建设,及时调整栏目内容,着力将政务公开栏目打造成更加全面的公开平台。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扶贫救助、义务教育、重大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等百姓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二是加大平台资源整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主要部门和苏木、镇、街道政务公开主体作用,2021年,全区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基础保障。自上而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领导机制。任务逐级分解,压力层层传导。2021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追究责任人员情形。

    二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培训及主动公开等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8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2

    0 

    3 

     0

     8

    10 

     0

     18

    0 

     0

     0

     4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板块更新信息不及时;二是个别部门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整改工作不够重视;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均衡、工作举措延续性不高。

      下一步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方位激发政务信息动能,持续改善民生。一是各部门要围绕信息发布要求,健全完善发布工作制度,明确对主题分类的划分,强化信息更新的力度,及时准确上传信息;二是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积极推进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持续健康发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连续多次检查出现同一问题,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广泛开展培训宣讲,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政务公开人才系统性培训培养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九原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2-6938927。

    九原区政务服务局

                               2022年1月30日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AI阅读助手:
    我要对文章提问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

    查看更多

    对本篇文章及关联文件进行提问

    语音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阅读原文
    阅读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