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从2024年起在全区非产粮大县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种粮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在物化成本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中自主自愿选择险种,但不得重复投保。

收到通知后,九原区农牧局第一时间邀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九原区支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深入各乡镇与镇相关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解读和答疑。
座谈会上保险公司负责人对2024年农业保险政策进行了解读及答疑,负责人介绍物化成本指化肥、种子、地膜这些生产过程中的直接投入,对这些进行保障的农业保险就是物化成本保险;物化成本加上地租和人工的投入,就得到总的生产成本,对总成本进行保障的农业保险就是完全成本保险。农业生产总成本、单价和价格数据,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最新公布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数据为准。
在各级财政大力支持下,种粮农民的补贴、价格、保险“三位一体”的收益保障政策体系趋于完善,农业保险为种粮农民提供了灾害风险兜底保障,能够有效地在遭受灾害后保障九原区恢复再生产,特别是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逐步扩大范围以后,我辖区广大农民获得的保障更加有效,大大增强了种粮的自信心和积极性。
下一步,九原区农牧局将立足农业发展实际,强化监管引领,大力推动农业保险的实施工作,尽力减少自然灾害给农民群众带来经济损失,扎实做好农业保险服务工作,积极发挥农业保险“保防救赔”关键作用,力推农业保险“兜底”保障,为农业生产注入“金融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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