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区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三五”时期是九原区扩大经济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打造新都市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更好的发挥民政部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包头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讨论稿)》及《九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讨论稿)》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及包头市“5421”发展战略,准确把握九原区经济社会发展定位,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在全区发展的大格局中谋划民政事业发展。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改革创新,加大社会服务投入,创新社会服务体制,推动民政工作在服务困难群众、服务人民、服务国防、服务社会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突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民为本、服务全局的原则。把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问题作为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发展与困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事业。
(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原则。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发展模式,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四)坚持统筹城乡,强化基层的原则。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加快城乡民政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加大民政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实现民政服务制度逐步向“普惠型”转变。
三、奋斗目标
“十三五”期间要确保我区民政事业各项发展指标到2020年位居全市前列,民政事业总体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
(一)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减灾救灾、优抚安置、殡葬管理、社会管理等“六个体系”建设。到2020年,医疗救助比例达到救助对象自付费用的70%以上,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0%,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40张,每万人(户籍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5个以上,100%的苏木镇、街道达到双拥模范标准,社会组织备案率达到100%。
(二)功能优势凸显。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民政服务功能基本健全,确保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60%。农村社区的覆盖率达50%,100%的社区场所面积达到800平米以上。
(三)普惠广为覆盖。政府投入大幅增加,民政配套资金基本到位,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全市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普及程度大幅提高,为老、为残、为孤福利服务实现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四)服务方便可及。以基层为重点的民政服务网络全面建立,设施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民政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基本任务
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民政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作出积极贡献。
(一)城乡社会救助方面
1.完善社会救助体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业务全面开展,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服务和管理水平。
2.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草拟出台《九原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强化分类施保,实施差别化救助,重点加大对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按照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稳步增长。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部门间业务数据共享流程,切实提高救助申请认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推进农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积极创建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牧区五保供养服务体系,通过公办机构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使我区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能力达到60%以上。五保在做好供养机构“公建公营”的基础上,探索“公建民营”、“合建合营”等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4.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继续资助重点保障对象和特殊供养人员参保参合,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为城乡困难群众就医提供方便。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地方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高救助比例和水平,力争到“十三五”末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比例达到救助对象自付费用的70%以上。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社会组织等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制度的综合效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统一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5.不断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救助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地方临时救助的投入力度,确保有较为充裕的救助资金解决城乡困难群众遭遇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问题。
(二)养老服务方面
1.深入推进实施“9073”养老工程。即90%的老人由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受机构养老服务。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高中低不同类型养老机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将社会养老机构与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使之具备生活服务、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保健康复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加强对老年公寓的消防设施、食品等的安全管理,出台《九原区老年公寓定期联合安全检查实施办法》。强化敬老院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到2020年,全区敬老院服务人员全部取得养老服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加大养老设施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筹建1所示范性老年养护院,在新都市区白音席勒办事处新建一所能容纳500人的高标准老年公寓,萨如拉办事处建一所能容纳500人的老年公寓。在社区和嘎查村再建15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包头市关于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设老年人文化活动服务站,逐步形成覆盖区、镇街道和社区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居家养老信息系统,完善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继续做好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和农村牧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救助金的发放工作,深入开展社区志愿者助老服务。
4.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按照每人每月200-300元的标准由政府为其购买养老服务。通过“12349”便民为老服务信息平台,继续拓展居家养老服务,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专业化服务。
5.优化老年生活环境,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将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通过新建和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缓解老年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逐步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既有道路、建筑物,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的无障碍改造,争创自治区“老龄工作先进区”活动;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全民助老月”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老年志愿者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0%以上。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社区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
(三)基层民主建设和社区建设方面。
1.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完善村(居)直接选举制度,实现政府管理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村(居)监督委员会,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加快建立村务发言人制度,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新建居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按照自治区、市方案要求,到2017年20%的嘎查村完成试点建设工作,到2020年,农村社区的覆盖率达50%。继续做好第十届嘎查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购买、改扩建、置换和共建等方式,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6年底,全区22个城镇社区均建有8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场所。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改善社区信息技术装备条件,形成内容丰富的社区综合信息网。继续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争取实现每个网格有一名专职社工。为全区社区服务提供长效、便捷、高效、科学的管理支持系统。组织开展好社区足球联赛,力争到2017年每个社区有一支足球队。
(四)救灾防灾体系建设方面。
进一步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建设。修订《九原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面完成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应急救助预案的修订编制,加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备灾工作力度,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供应充足的原则,加强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改扩建。搞好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1所城市综合避难应急场所,创建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五)双拥优抚安置方面。
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开创双拥优抚安置新局面。
1.巩固双拥成绩。以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区为目标,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双拥模范城(旗县区)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督查落实力度,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以基层为重点,力争使100%的苏木镇、街道达到双拥模范标准,100%的驻区部队达到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2.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的实际困难。
3.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的安置机制,保证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导向,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协调召开专场招聘会、就业推荐会,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4.做好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年度安置计划,认真做好安置去向审定和接收安置工作,完善无军籍职工数据库,确保无军籍职工经费专款专用,全面落实无军籍职工合理待遇。
5.继续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对特困优抚对象家庭进行重点帮扶,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拥军优属工作。想方设法利用社会资源,造福特困优抚对象,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才支撑。
1.在原有的民政系统社会工作领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教育、医疗、司法、社区等社会工作新领域。“十三五”末,全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500人左右。
2.出台社会工作优惠政策,大力引进社会工作人才,鼓励更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提高社会工作质量。十三五”末,接受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和取得各类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占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10%。
3.建设基层社会服务平台3家以上,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应用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巧和职业技能提供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
(七)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1.建立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登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取消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区每万人(户籍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量达到5个以上,社会组织备案率达到80%以上。
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承接购买服务中的主体作用。2016年开展社会组织购买政府服务试点工作,2017年—2019年逐步规范并全面实施。
3.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力度,2016年先行试点新建1-2个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到“十三五”末全区街道办事处基本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园,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孵化率达到8%以上,进一步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形成发展有序,分门别类,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八)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
1.全面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完成包头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范小区、广场、道路、桥梁命名及标牌设置。2016-2017年完成《九原区地名大辞典》、《九原区行政区划图》编印工作。2016-2018年建立和完善九原区地名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成第五、第六轮旗县区界的联检工作。
2.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要不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以便民惠民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残疾人、危重病人上门登记制度和特殊节日登记工作。积极参与等级评定,力争在“十三五”期间使婚姻登记机关达到或接近3A级以上标准。
3.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范围,拓宽救助面,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到“十三五”末,基本形成制度健全,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流浪乞讨救助管理体系。
4.倡文明、革陋俗,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大力倡导和实行文明殡葬、文明祭祀,积极推行鲜花替代烧纸,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继续推行惠民殡葬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以重点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其他救助形式为补充,实现基本殡葬救助均等化保障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为实现“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是抓住当前重要发展机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利用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改革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保障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
(一)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民政事业投入机制,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经费保障。民政事业是政府的基本职能。“十三五”期间要不断完善财政足额预算、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进一步增加民政事业经费的支出比例。要努力创造投资环境,拓宽社会筹资渠道,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二)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技术保障。“十三五”期间,要大力提高民政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促进管理和服务规范化。要完善建立自然灾害信息系统、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系统、优抚安置管理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区划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殡葬公益信息网络系统、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的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适时启动农村基层选举管理系统和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及社会组织信息系统建设。
(三)加快民政事业改革步伐,建立多渠道的参与民政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投融资机制,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社会保障。 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为目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改革步伐,使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适应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要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集体经济、私营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着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鼓励民间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良好格局。
(四)完善民政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济和医疗救助、特困对象无房户住房援助、慈善援助等救助制度,完善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敬老院、福利院规范化管理、社会工作者行为规范、社区建设、区划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与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行为规范的工作措施,达到行政行为阳光,行政审批规范,社会服务优质,行政执行准确的目的,使民政工作管理高效、规范、有序,使困难群众的各项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使各种专项事业发展基本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
(五)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为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组织保障。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注重培养和选拔年青干部,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干部业务培训,加强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反对奢侈浪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队伍网络建设,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工作关系,从政策上、体制上、机制上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九原区民政局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