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招员工的朋友们注意啦!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把就业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新招了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者招了临时工、劳务工,都要给员工做就业登记。还有通过送快递、送外卖、代驾等新就业形态就业的劳动者,以及选择灵活就业的劳动者,也别忘了去做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也是就业哦!


对用人单位来说,办好登记后,社保补贴、稳岗返还、创业扶持这些政策,都能顺顺利利享受到。
对劳动者个人而言,登记信息进了系统,以后找工作、学技能、想创业,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就能第一时间知道你的需求,精准帮你找到合适的资源!
那么就业登记怎么办理呢?可以在网上办理吗?别急,往下看,已经为你整理好就业登记指南啦!


1.个人就业登记。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或以自由职业形式实现就业的,应在就业后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
2.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或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一)单位办理
1.通过社会保险登记方式同步办理就业登记的,就业登记在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同时办结,无需额外办理。
2.线上办理。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网上办事”—点击“就业网厅”,单位注册并登录,点击“网上办事”-点击“就失业登记”-单位就业登记按指引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并提交(官网网址:https://rst.nmg.gov.cn/)。
3.线下办理。前往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携带《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就业登记花名册》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一份(单位首次登记的需提供);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证》原件(无《就业创业证》的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
1.线上办理。微信搜索“蒙速聘”小程序,注册登录,点击“服务大厅”—点击“就业创业”—“就业登记”,填写详细信息,上传身份证或二代社保卡或《就业创业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上传居住证,个体工商户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
2.线下办理。全市各级就业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均可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