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包发改价费字(2025)739号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包头市主城区管道天然气
配气价格的通知
昆区、青山、东河、九原发改委,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政策要求,经成本监审、听证会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主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主城区(含石拐新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56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为0.805元/立方米。
二、对持有《包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等居民家庭生活用气不执行终端销售阶梯价格,按照低于居民终端销售第一阶梯价格0.24元/立方米执行。
三、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石拐区发改委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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