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柔性执法清单》的制定说明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包头市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我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市场主体获得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理念,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了《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柔性执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
《清单》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严格执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各项要求,坚持统筹推进、科学有效、量力而行的原则,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室内装饰装饰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
《清单》从2024年9月开始起草,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包头市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起草了《清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完成后,于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期间通过在九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的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参考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了最终修改和完善,形成《清单》终稿,于2024年11月22日予以发布实施。
四、文件的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包头市打造一流法治环境工作方案》;
(四)《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五、文件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清单》自2024年11月22日起发布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11月22日。我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和执法工作实际,对清单事项实施动态调整。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