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池镇西壕口村及有关单位:
依据《土地管理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现对麻池镇西壕口村一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进行确权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该宗地位于九原区麻池镇西壕口村,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以东、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二研究所以北,总用地面积24761.08平方米(约合37.14亩),该宗土地权利人为麻池镇西壕口村村农民集体,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7日,土地权利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对权利人身份、坐落位置、面积等公告内容有异议(认为有错误),请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九原区分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照以上调查结果依法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特此公告。
九原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送达地址: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九原区分局
联系方式:0472-688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