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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10:16    来源: 九原区发改委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九原区“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为深入推进九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诚信社会,根据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九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成就和形势要求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九原区全面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持续完善方案制度,优化信用信息系统,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深入开展信用信息应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方案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九原区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包头市九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8年5月成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全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3家,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制定出台包括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和联合奖惩备忘录在内的各项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成效显著。“九原区信用平台”2018年4月正式建成上线并不断完善具备了对我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公示信息归集、应用等功能。全区共通过信用平台录入信用信息69342条,其中,基础信息45348条,行政许可信息12004条,行政处罚信息1076条,红名单44条,黑名单196条,失信被执行人1386条,重点人群7848条,为加快推进全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用、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信用联合奖惩持续开展。全面落实各领域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扎实推进联合奖惩工作九原区35个部门签订《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共归集红名单44条,黑名单196条,失信被执行人1386条。创新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工作,推荐九原区“诚信企业”110余个“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持续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在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在全区9各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开展告知承诺事项96项,容缺受理事项117项。为实现联合奖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用宣传阵地初步形成。全力构建社会信用宣传体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组织辖区内企业召开了九原区信用修复培训10次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将“信用”主题同行业宣传结合起来,先后开展100余次诚信宣传万里行宣传活动社会大众诚信意识普遍提升,社会诚信环境明显改善。

    “十三五”时期,九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信用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信用信息共享范围较小信用应用场景不够丰富信用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社会参与度不广泛等问题,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有较大差距。

    第二节  形势要求

        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赋予了新使命。“十四五”时期是我区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中心城区的关键时期。九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支撑,加强包括政务诚信建设在内的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济发展软实力,形成可信、互信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法治化建设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对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出新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和实践探索中,要坚持依法依规,着力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不断提升法治化水平。

    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任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需要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对市场主体的基本要求。同时,各部门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更好发挥信用对公共资源配置的优化作用,推动市场主体守信履约、相互信任,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畅通市场交易机制,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步伐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九原区以建设高质量社会信用体系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信用监管机制,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全力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构建与九原区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适应转型。着眼全局,通盘考虑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围绕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分部门、分阶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创新应用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业。

      ——健全制度,规范发展。严格执行信用法律法规制度,逐步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对信用信息的规范管理。规范有序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保障信用信息安全,维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

      ——社会参与,开放合作。调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接受自治区、包头市信用管理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

      ——强化应用,注重实效。立足实际,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实现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开展信用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应用,推进信用产品社会化应用。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信用制度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重要系统、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制度实现全面覆盖,信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信用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提升。积极推进九原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共享系统建立,支持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协同治理和奖惩联动。公共信用信息合规率达到100%,公共信用信息实现“应归集、尽归集”。

    ——信用支撑社会治理的作用更加凸显。信用监管覆盖全区主要市场监管行业和社会治理领域,社会治理更加精准高效。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按照自治区包头市深入开展信用信息核查、信用监管要求,更大范围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信用服务市场加速发展。积极推进信用报告在项目审批、公共资源分配、金融信贷等领域广泛应用。信用融资渠道畅通,全区信用贷款规模比例稳步提升。

    ——社会主体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健全。配合自治区、包头市进一步推进信用修复机制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诚信典型选树,守信激励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业和社区的宣传阵地,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介全方位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普及诚信知识,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不断深化。

    第三章  建立健全制度标准

    坚持遵循法治轨道,着力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管理和应用等关键环节,加强标准规范建设,推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第一节  加强制度建设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依法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强化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结合实施“八五”普法,深入开展普法宣,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知晓度,切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确保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第二节  建立完善政策体系

    按照自治区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全量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全面落实信用奖惩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质量考核制度,提高信用信息合规率。完善行业信用评价和监管制度,构建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行业信用监管增量扩面,力争实现重点行业信用监管全覆盖。拓展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将公共信用信息作为投资项目审批、公共资源分配、公共事务管理等事项的重要参考。

    第三节  健全标准规范

    按照自治区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标准和信息分类标准,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托“信用九原”网站等媒介,开展信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标准文本,扩大标准实施应用范围和影响。

    第四章  优化信用信息系统

    全面优化九原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功能,提升信用信息安全保护能力,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第一节  全面提升信息化支撑保障能力

    进一步优化“信用九原”网站服务功能。加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按照自治区制定出台数据共享目录加快九原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共享,为丰富监管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创新金融产品创造条件。

     

      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应用

    根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各类社会主体信用信息库。持续做好对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工作。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按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建立九原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实现法人、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信用信息的全量归集、一站式查询和一体化应用。

      强化信用信息安全保护能力

    完善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定期开展信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信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优化信用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加大信用信息安全保障投入,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有效防范风险,构建高效、可靠、易用的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统。

    第五章  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和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第一节  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

    围绕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和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推动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将九原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九原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学习培训课程,提升诚信意识。

    第二节  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包头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求,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和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九原区公共信用信息记录,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业信用承诺制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作出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作为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资质认定、年度抽查等工作的参考和依据,对不履约的承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

    第三节  持续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结合九原区市场监管的重点难点,以税收征管、食品药品、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和文化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和激励惩戒手段,依托“信用九原”网站对信用监管信息进行公示。

    第四节  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奖惩

    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对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要求完善九原区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依法依规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第五节  大力开展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围绕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国家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金融领域失信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各部门强化实名登记制度,以居民身份证和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依法依规对自然人、法人等主体在各部门、各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建档,做到可查可核可溯。对屡罚不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失信主体,加大公开曝光和惩戒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作用,整合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强大合力。

    第六节  保障社会主体合法权益

    按照自治区、包头市修复流程提升信用修复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定期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帮助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促进失信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恢复信用水平。及时更正或撤销经核实有误的信息,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对社会主体的影响,切实保障社会主体合法权益。

    第六章  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深入开展信用试点示范,持续做好诚信典型选树,全面提高信用服务市场建设水平。

      深入开展信用试点示范创建

    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苏木”创建工作,围绕乡村振兴要求,建设农村牧区信用体系,优化完善全区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健全信用档案,营造良好的农村牧区信用环境。以信用示范创建为引领,探索构建政务诚信为先导、信用制度为保障、信用监管为手段、诚信宣传教育为支撑的社会治理机制。

      持续做好诚信典型选树和激励

    引导社会主体积极参与诚信典型选树,按照自治区、包头市要求落实对诚信典型的激励措施,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在行政许可、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和公共资源分配、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为诚信典型提供优惠便利的服务措施。支持银行、保险、信托和基金等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工作模式,为诚信典型提供优惠融资服务。

    第七章  强化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第一节  构建全媒体信用宣传矩阵

    建立信用宣传渠道矩阵,通过纸媒、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提高信用宣传的公信力和引导力,借助新媒体提高信用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效传播、深入人心。建立信用宣传内容矩阵,以诚信建设为基础,围绕信用法规政策、信用场景应用、信用科普等内容加强宣传报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信用宣传工作中,搭建展示诚信理念和诚信文化的舞台,让各行各业的人讲述“诚信故事”。

    第二节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和诚信教育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持续开展诚信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圈、进校园、进医院、”活动。围绕“诚信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主题开展诚信宣传,引导社会大众树立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大力推进网络诚信体系建设,树立网络诚信理念,加强网络信息服务监管,整顿网络传播秩序,积极打造公平诚信、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九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九原区社会信用体系建领导小组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开展监测评估,加强督导检查。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定期对本部门及主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第二节  强化工作保障

    九原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加大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信用标准体系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信用建设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信用服务业和信用信息应用的各领域、各环节,加快形成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有效结合、 优势互补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三节  全面构建社会共建机制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机制,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目标考核和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各部门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诚信典型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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