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十四五”(2021——2025)
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目录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问题
(一)发展基础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3.持续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4.强化责任落实
5.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二)发展形势
(三)发展问题
二、发展思路、发展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
(二)发展原则
(三)发展目标
三、发展重点和发展举措
(一)完善健康促进体系,提高全社会健康促进能力
(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三)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完善卫生健康监管体系,提升卫生健康监管能力
(五)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提升卫生信息应用能力
(六)提升诊疗技术水平,实施惠普医疗服务
(七)加强人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八)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提升健康产业发展能力
四、发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落实财政保障
(三)强化政策培训
(四)严格评估考核
包头市九原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
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实施健康中国建设的开局阶段,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以提升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目标,按照提能力、补短板、强特色的原则,围绕提升区级医院能力建设核心,加强管理,创新服务,提高质量,着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发展问题
(一)发展基础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按照关于印发《九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截止目前,我委已完成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达到8张、第千人口拥有临床执业医师(助理)数达到3人。当前,我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1832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8人,占1.86%,本科学历522人,占36.83%,副高以上职称80人,占5.60%。五个卫生院中均有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2015-2019年间,共培养33名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充实到基层卫生院。我区目前已完成4所乡镇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馆”建设项目,为38个一体化村卫生室配备了包括针灸针、拔火罐、刮痧板等中医器具同时配置了针灸经穴人体模型、特定电磁波治疗仪、脉枕包等多种中医简易设备,建成名医工作室一个。
截止“十三五”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6个,其中,三级民营医院1家,公立二级医疗机构2家,民营二级医院3家,公立一级医疗机构9家,民营一级医疗机构4家,卫生社区服务站5家,一体化村卫生室38家,非一体化村卫生室45家,私立医疗机构98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
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加大区、镇、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工建设三级医院1家,设置一级医院3家,实现苏木镇(街道)、行政村(嘎查、社区)标准化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全覆盖。为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区中医蒙医中医医院病房楼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全区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38个一体化村卫生室承担各自辖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91587份,建档率达84%,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结核病患者相应的规范管理率均已达到项目考核标准,城乡居民均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尽管我区财力十分紧张,但对医改的投入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足额拨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区级配套资金。2016年至2020年按照核定人口区级财政配套经费全部到位。经费按照实际建档工作量予以拨付。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稳步推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3.持续推进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着力打造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障投入,强化政府对医改工作的资金支持。2018年9月30日制定出台了《九原区推进医疗共同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医共体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时限要求、组织形式、部门职责和政策保障。各基层医疗机构分别加入了由区医院和区蒙医中医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共体,并签订了服务协议。医共体成员单位以技术支持、上下转诊为重点进行合作。区级公立医院申报建立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形式,由上级医院提供医疗、教学、培训等服务,实现技术支持、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服务功能。通过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让居民少生病、少住院、少负担、看好病的医疗服务新模式。目前,按照包头市医共体建设规划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区成立了以区医院为牵头单位,区蒙中医院、五个卫生院、四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九原区医疗集团。明确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着力打造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障投入,强化政府对医改工作的资金支持。同时坚持群众自愿,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4.强化责任落实
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和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相关地区、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好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消杀、防护服、护目镜、化验试剂、帐篷、发电机、通讯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通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使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保持高水平。特别是区疾控中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应急队,每年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积极开展督导工作,并将督导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通过督查,全区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及发热留观室得到进一步规范,运转正常。2016年至今共报告传染病3775例,未出现一例迟报、漏报、迟审病例;根据直报系统统计,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系统均正常运行,直报单位均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传染病报告,疾控中心每日审核传染病报告卡4次,保证每一张报告卡的及时审核,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及时报告率、及时审核率均达到100%;坚持每日查重,及时核实病例,从而剔除重卡,重卡率为0,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卫生、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等,逐步建立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控体系。
5.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不断完善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鼠疫管理信息制度、新冠肺炎网络直报信息系统以及慢性病监测信息系统等。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组成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发展形势
进入“十四五”时期,健康成为全市人民群众愈来愈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让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提升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是“十四五”时期全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根本任务。
传染性疾病频发与非传染性疾病危害持续加大的双重考验,“两孩” 政策的普遍实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居民城镇化的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内在要求,地方财政收入的明显不足,使得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愈加突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更为迫切,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医疗卫生体系系统整合的挑战更加严峻。
全面科学的改革发展理念和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日益环保健康的经济发展方式,“西部大开发”、“健康中国”、“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国家战略的加速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迅猛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日趋完善,人民群众对自身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度关切,将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理念、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长远的国家战略支撑和更加先进的技术支持、更加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
总之,越来越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将为新都市区“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撑条件。
(三)发展问题
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与卫生健康事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仍是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矛盾。
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政府卫生投入仍未实现向“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的转变,仍然存在“重治轻防”问题。优质资源过多集中市区大医院,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薄弱,难以有效应对辖区居民健康问题。
中蒙医特色不明显、优势尚需更好发挥,中蒙西医有待更深入结合。专科医院有待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需要进一步发展。医院急诊科、精神病科、老年病科、传染病科、中(蒙)医科等发展不足;儿科、口腔、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资源配置薄弱。
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突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功能亟待加强,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割运行,医防协同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尚待建立。整合型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形成,难以保证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实施。
卫生服务能力亟待提高。区医院学科不全,专科能力有限,难以实现“县域就诊率达到 90%”的政策要求。基层卫生机构服
务能力普遍弱化,基层人才短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整体偏低。
体制机制改革需要重大突破。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尚未完全确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需要更深入的探索,高效规范的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基本药物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药械价格“虚高”问题仍很严重,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尚需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缓慢,激励机制不健全,医务人员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公立医院改革任重道远。
疾病防治任务十分艰巨。经典传染病尚未完全控制,部分已经控制的传染病又重新肆虐,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不断出现;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以及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健康的危害持续加大,慢性病已成为致死的主要因素。人口老龄化步伐的加快,老年人口在医疗、照护、康复等方面的需求快速增长;食品药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安全和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给社会卫生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重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与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公共卫生安全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要求不相适应。
总之,我区卫生健康事业,既有资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更优质资源短缺的问题;既有“物”的问题,更有“人”问题;既有技术落后的问题,更有管理落后的问题;既有转变发展方式的问题,更有更新发展理念的问题;既有现行政策落实不到位、不配套带来的问题,更有长期形成的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问题。
二、发展思路、发展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发展思路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宗旨,以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为目标,以服务能力提升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为重点,更新发展理念,改善发展投入,创新发展方式,提高人员素质,强化体系整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发展原则
人民至上、健康优先。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根本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使全体人民在共享发展中拥有更多获得感。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农牧区卫生、城市基层卫生、中蒙医事业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统筹城乡、区域、层级、领域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统筹平时与战时;统筹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弥补发展“短板”,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均衡发展。
人才优先,以用为本。把人才队伍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把更好地调动各级各类卫生人才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各级各类卫生人才能力素质作为最重要的卫生建设项目,把人才队伍建设放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按照“以用为本”的原则,深化人才使用机制改革,创新人才管理方式,完善人才保障政策,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保证。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向,把改革创新摆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通过发展理念、发展制度、发展方式、发展举措等创新,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卫生观和医学观,建立科学的卫生健康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各项创新驱动战略,推动卫生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内涵式发展。
多方联动、协同共建。坚持“三医联动”,增强医改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统筹推进医改的工作合力;坚持“内外联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明确政府各部门健康促进责任,建立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坚持“政社联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落实个人维护自身健康的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引导和培养个人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九原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反映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改革发展要求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更好地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城乡人口比例相匹配、与不同类别卫生机构功能相适应、更好地体现“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原则的卫生资源配置格局,基本解决卫生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基本建成医防融合、医养结合、中(蒙)西结合、上下联动、分级防治的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保障服务体系和综合监管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体系协同性、整体性,提高服务体系的系统防治能力。
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范围内的服务项目开展率达到 8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范围内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率达到 80%以上;全面提升辖区卫生服务能力。
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入,促进健康的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趋向现代化。
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明显降低,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指标
类别 |
指 标 |
2020年 |
指标性质 |
|
健康 状况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3岁 |
指导性 |
|
婴儿死亡率(‰) |
≦8 |
指导性 |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10 |
指导性 |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8 |
指导性 |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 |
指导性 |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 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1 |
指导性 |
||
疾病 预防 控制 |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
100% |
指导性 |
|
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人) |
100% |
指导性 |
||
全人群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 |
≦6.5 |
指导性 |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指导性 |
||
规范化电子健康建档率(%) |
≥95 |
指导性 |
||
65 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化管理率(%) |
≥95 |
指导性 |
||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 |
≥90 |
指导性 |
||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
≥80 |
指导性 |
||
重性精神病规范化管理率(%) |
≥70 |
指导性 |
||
妇幼 卫生 |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95 |
指导性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5 |
指导性 |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8 |
指导性 |
||
卫生 监督 |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
≥90 |
指导性 |
|
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 |
100% |
指导性 |
||
医疗 保障 |
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标准(元) |
≥1200 |
指导性 |
|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0% |
指导性 |
||
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 支付比例 (%) |
≥75 |
指导性 |
||
城乡居民门诊住院的实际补偿比(%) |
≥70 |
指导性 |
||
因病致贫率(%) |
0 |
约束性 |
||
卫生 资源 配置 |
基层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 |
100% |
指导性 |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
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 6.6 |
指导性 |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4.0 |
指导性 |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4.8 |
指导性 |
||
每万常住人口疾控人员数(人) |
≥1.5 |
指导性 |
||
每万常住人口卫生监督人员数(人) |
≥1.2 |
指导性 |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3 |
约束性 |
||
医护比 |
1:1.20 |
指导性 |
||
医疗 服务 |
旗级医院功能定位范围内卫生服务 项目开展率(%) |
≥80% |
约束性 |
|
县域内就诊率(%) |
≥90 |
指导性 |
||
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
≥90 |
指导性 |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定位 范围内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率(%) |
≥80 |
指导性 |
||
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量占全市医疗机构服 务量的比重(%) |
≥30 |
指导性 |
||
提供中蒙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 镇卫生院占同类机构比率(%) |
100% |
指导性 |
||
提供中蒙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 生室占同类机构比率(%) |
≥85 |
指导性 |
||
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 覆盖率 (%) |
100% |
约束性 |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天) |
≤8 |
|||
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达标率(%) |
100% |
约束性 |
||
健康 环境 |
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比率 (%) |
≥85 |
约束性 |
|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川类水体 比例(%) |
≥75 |
约束性 |
||
卫生 投入 |
基层卫生投入占政府卫生投入比重 |
≥65 |
约束性 |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
≤28 |
约束性 |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元) |
100% |
约束性 |
(以上指标建议等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相关指标确定后再确定)
三、发展重点和发展举措
(一)完善健康促进体系,提高全社会健康促进能力
建立卫生健康部门与其它政府部门的健康促进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优先”原则,真正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动员各部门、全社会合力推进市域健康促进工作。
扎实推进健康教育,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加强卫健系统与教育、文化、宣传系统的联合,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打造一批健康教育品牌。
加强环境危害因素监测,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加强卫健部门与环保、水利等部门的联合,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作为最基础最基本的健康促进工作,更好地发挥城乡环境对民众健康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城乡饮水卫生监测、农村牧区环境卫生监测、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等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农村牧区垃圾污水处理、改厕为重点,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达标率达到 100%。继续实施健康饮水工程,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实现农村牧区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全覆盖。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加强卫健部门与市场监督部门的联合,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和健康促进活动,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国家、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开展跟踪评价工作,完成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国家监测任务,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制,提高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县域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增强城乡居民体质。加强卫健部门与体育部门的联合,建立体育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建造更多的群众体育运动设施,开辟更多的群众体育运动场所,培育更多的群众体育运动教练,组建更多的群众体育运动组织,开展更多的群众体育交流活动,推动更多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价收费向社会开放,把市域居民健身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考核目标,将体育健身活动作为学校教育、单位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要求,使运动健身成为城乡居民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更好地发挥体育运动对民众健康的促进作用。
实施健康行为塑造工程,强化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和统计,科学掌握居民健康状况。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等活动,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科学就医和灾害自救互救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大力推广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减少吸烟对公民健康的危害。健全烟草流行监测体系,15 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 25%以下。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由卫生环境整治向全面健康促进转变。把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九原”建设衔接起来,针对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聚焦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继续开展以打造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细胞试点单位为抓手,以健康入万策为主题,以有效提升卫生健康科普知识为目标,全力推进健康包头行动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健康包头建设。
(二)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协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将预防工作贯穿到医疗卫生各领域全过程,全面推进区域公共卫生工作。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规定,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整合机构、房屋、设备、经费、人员等各级各类公共卫生资源,合理确定辖区内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数量和功能,科学制定规划期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方案,以实现“标准化”为目标,全面实施各级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工程。通过规划期内的标准化建设工程,实现辖区内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中的专业公共卫生部门在机构设置和业务用房、专业设备、专业人员、经费投入等方面的标准化,进一步健全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夯实专业公共卫生工作的物质基础。
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要求,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部门的设置,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中专业化公共卫生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的公共卫生职能和医务人员的公共卫生职责,不断增强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预防融合能力。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紧密结合、连续服务、有效衔接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监管,完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构建覆盖医防、互通共享的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工作通的公共卫生工作格局。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加强疾控中心重大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其设备配置和人员配置,提高其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改善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其医疗装备,完善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其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扩增医院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建设可转换病区,配置相应医疗设备,提高其重大疫情救治转换能力。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统筹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形成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合
力。
完善各项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投入补偿机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投入补偿比例,加大本级政府的投入补偿额度,落实政府全额投入补偿公共卫生的责任。完善公共卫生项目管理,整合、补充公共卫生项目,增强公共卫生服务的主动性。
完善公共卫生人员编制管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公共卫生人员编制标准,调整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准入标准和招聘政策,给予用人单位编制范围内的用人自主权。完善公共卫生人员职称评聘政策,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为主要评价指标,实行评聘分开制度和聘期制,着力解决一聘定终身、“评聘上的不出活、出活的评聘不上”的问题。完善公共卫生人员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制定真正反映各级各类公共卫生工作特点的绩效考核办法和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收入分配办法,改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办法,增加其中劳务支出部分,更好地调动公共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进一步实化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推进公共卫生工作。继续开展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不断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水平;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建设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体系,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发现和预防性干预;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病的管理治疗。继续组织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动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确保优生优育和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程序,切实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强尘肺病康复站、点建设;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监督稽查,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献血者”的政
策关爱,提高市域采供血能力。
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各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更新制度、定期演练制度。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专业化卫生应急管理人员;优化卫健部门与其它政府部门在卫生应急管理方面的权责关系,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卫生应急管理格局,提高整个政府的卫生应急管理效能。
健全以疾控中心为骨干、医院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疾控体系,建立多方联动、分工协作的重大疫情预防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机制,建立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多点汇集和分析触发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效能。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机制,构建主流媒体为主、自媒体、融媒体为辅的信息发布矩阵,及时公布重大疫情防控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构建重大信息统一发布、关键指令实时下达、多级组织协同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格局。完善重大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供应机制,以市、旗县区应急物资储备为支撑,以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为基础,分
级分类组织应急医疗救治物资的储备,保证各级各类防控物资的及时供应。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作用,调动全社会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积极性,构建全社会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格局。
(三)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按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系统整合,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加快建设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合并运营区医院和区蒙医中医医院。利用蒙中医院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将区医院与区蒙医中医医院合并成新的九原区蒙医中医医院,实行“一院两区”一体化管理,同时将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资源一同纳入合并后的医院,形成合力,在现有区医院院址,主要开展以康复治疗、慢性病、医养结合、公共卫生、预防接种为主的诊疗活动,加快推进治未病中心标准化建设和康复中心规范化建设,争取到2024年,将新蒙医中医医院建设达到三级乙等蒙中医院水平,成为区域中医诊疗中心,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区医院址)建成社区医院有力提升我区医疗服务水平。
推动发展西郊医疗中心。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力争2023年将哈林格尔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成为二级乙等社区医院,打造为西郊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卫生院发展,实现小病不出镇、常见病不出区的目标,全面提升区域内就诊率。
规划增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原则,在新都市区规划建设两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每个乡镇办事处都有一所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超过5万人口的办事处按每5万人增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
支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按照公立医院为主,民营医院做补充的原则,合理布局引导,重点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如土黑麻淖卫生院)积极引进精神专科医院,补齐我区精神医疗资源短板。重点发展专科特色民营医院,扶持包头朝聚眼科医院发展成内蒙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民营医院。
大力实施疾控服务能力工程。按全区人口40万规划建设疾控中心,有效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实验室使用面积1600平米,达到自治区旗县级A等标准,有效提升水质监测、食品监测、职业卫生监测能力,强化提升疾控中心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实现适度生育,顺应人口发展规律,落实好现行生育政策并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有机衔接,科学评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推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努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强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强化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能力,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高质量满足生育需求,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持续做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加大精准帮扶力度。
配套完善医疗“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建设,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建设失能老人照顾中心,健全医疗机构与包联敬老院机制,覆盖率达100%。鼓励民营资本举办医养结合和婴幼儿照护机构,三年内建成全市规范性医养结合和婴幼儿照护中心各1所。
健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医疗集团”,切实增强质量管理同质化水平。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医疗集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建立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信息化建设,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数据采集、数据上报、临床数据质控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集团内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减少患者就医支出。
(四)完善卫生健康监管体系,提升卫生健康监管能力
完善“管办”分开的行政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专业监管机构的监督作用。按照卫生服务监管职能与卫生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强化政府“监管人”职责,推动卫生行政部门与卫生机构的关系由行政隶属关系向行政监管关系的转变,推动卫生行政部门职能从行政管理为主向监督服务、从事务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使卫生行政部门真正公平公正地行使“裁判员”职责,提高政府的监管水平。
建立完善的卫生机构内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卫生机构自身的监管作用。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不断提高卫生机构的自我管理水平。
建立强有力的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卫生机构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舆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作用,借助卫生信息化平台,畅通卫生服务的投诉信息渠道,开展消费者的评价和监督,建立强有力的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卫生机构的监督作用。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提升卫生信息应用能力
将卫生信息应用能力建设上升到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对待,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安全运行,提高卫生健康信息应用能力,推动卫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对标国家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指引等标准,建设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包头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平台上与自治区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联通,下与辖区各级卫生健康机构联通。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强化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数据采集,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共享通道,促进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应用。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推动各级各类医院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以及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规范应用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强化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统一数据接口,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撑。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的规范管理,全面推行自治区制定的科室分类与代码、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中医病症分类与代码等标准体系。推动宽带网络城乡各级卫生健康机构全覆盖,鼓励电信企业向卫生健康机构提供优质互联网专线、虚拟专用网(VPN)等网络接入服务,推进远程医疗专网建设。
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鼓励执业医师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保障“互联网+医疗健康”安全。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信医学数字身份、电子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产生的数据实行全程有留痕、可查询、可追溯管理,加强对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监管,明确监管底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医疗质量监管,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推行在线知情同意告知,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严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对非法买卖、泄露信息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智能医疗设备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信息防护,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测和预警,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七)提升诊疗技术水平,实施普惠医疗服务
持续加强区级医疗机构专科建设。按照三级乙等蒙中医院建设水平,结合两所医院特长,努力打造中医风湿科、康复科、针推科、脾胃病科、心脑血管、妇产、普外、皮肤、儿科、肛肠等专科建设,力争三年后至少建成2个国家级、2-3个自治区级重点专科。
聚力打造健康体检服务中心。对标自治区范围内高标准体检中心,建成服务项目齐全、设施设备先进、中医特色明显、环境舒适优美的一流体检中心。
着力提升远程医疗服务水平。区级医疗机构数字化服务水平达到全市一流,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普遍实现远程医疗,使偏远地区群众随时能享受区级专家服务。
积极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组建区级专家团队,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巡诊。原则上,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每周不少于3天有区级医疗专家服务。设立区级医疗机构帮扶基层专科建设机制,重点围绕慢性病、骨关节病进行帮扶,实现慢性病患者在基层用药指导率达到80%以上。
稳步推进医防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医防队伍、资源配置、医疗服务、医疗信息深度融合。一是推进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队伍融合,鼓励区级医院全科医师参与家庭医师签约团队,强化居民健康管理。二是推进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融合,以“两慢病(高血压、糖尿病)”为抓手,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三是推进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信息融合,提升计划免疫数字化水平。四是切实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推进队伍融合,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到2024年发热门诊留观床位达到10张,符合国家建设标准。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一是加大人才招聘力度,每年面向社会招考40名事业人员;二是扩大订单定向大学生招聘力度,每年招聘10名定向大学生;包括为蒙医中医医院招聘2名定向生。三是按照《关于推进落实蒙医中医医院倾斜政策的通知》强调,建立蒙中医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四是提高专家骨干引进力度,制定全区“名医”引进优惠政策,每年引进学科带头人5名。五是探索健全现有临聘人员骨干选拔聘用制度。
强化医疗卫生人才的培训学习。一是建立名医人才培养计划,每年评选10名医疗骨干送往北京、内蒙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培训;二是建设博士工作站和各名老中医工作室,建成6个博士工作站,2个全国名老中医工作室,3个内蒙名老中医工作室,通过现场授课实践操作,三年培训30名业务骨干;三是建设区临床医师、蒙中医师和护士技能培训基地,每年对全区医师培训100名,护士培训200名;四是与包头医学院协作,建成包医附属蒙中医院,培训后备人才50名以上。
探索推进全国名医定期巡诊工作。利用第三方平台,引进北京等地的优质医疗团队。采取公司化运作,定期聘请全国优质医疗团队定期来我区巡诊,解决群众不出门就能享受全国一流医疗服务。
(七)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提升健康产业发展能力
以市场驱动为主,推动健康产业发展。明确健康产业与健康事业的区别,厘清政府在健康产业发展上的责任,注重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用地保障、市场准入、投资融资、财税价格等方面政策的引导作用,推进特色健康产业发展。建立健康产业统计体系和核算制度,开展健康产业核算。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驱动健康产业的发展。
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等诊疗机构;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蒙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蒙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加大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落实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等级评审、特定医疗技术准入、医疗卫生人员职称评定、税收、财政补助、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方面与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享受同等政策的权利,为非公医疗卫生机构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以老年公寓、涉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为主要内容的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等发展。积极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运营。推动体育项目协会改革和体育场馆资源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改革,加快开放体育资源,创新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
广普及方式,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积极培育草原、沙漠、河湖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健身休闲产业带。
大力推广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对接和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商业保险机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各自承担的职责和权利,确立商业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地位,赋予商业保险公司适当的权限,大力推广商业健康保险。对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给予医责险项目税收减免或返还、超额赔付给予财政兜底、适当降低监管费标准等支持政策,提振保险机构的承办积极性。建立严格的进出机制与科学的考评机制,加强政府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
四、发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主要政府部门参加的“医改”工作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和整个政府办卫生健康的工作格局。建立政府各部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工作清单制度,把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工作引入党政官员政绩评价体系和官员问责体系,使其成为评价部门工作绩效、决定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医疗卫生领域法治建设,依法“治医”,依法行政。
(二)落实财政保障
争取上级财政更大支持,落实本级财政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政策,逐步提高本级财政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设立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经费,制定医疗机构财务化解计划,分期化解医疗机构历史债务。优化卫生投入结构,将更多经费投入到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上来,投入到卫生人才队伍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和能力素质的提升上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的效益。
(三)强化政策培训
举办卫生健康政策培训班,组织区内外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让更多的医改工作者和医务人员,深入领会国家卫生健康改革发展新理念新战略新政策,全面掌握各项医改政策及其相互关系,保证本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始终在正确的“医改”理念、“医改”政策的指导下,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四)严格评估考核
建立完善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确定主要的评估考核内容,选取科学的评估考核办法,对规划执行情况实施监测评估;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相应政策实施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背规划的活动和事件进行坚决纠正,对违背规划的单位和个人依规进行问责,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使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常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