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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原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01日 16:09    来源: 九原区发改委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九原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兜底保障功能

    (二)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推动关爱服务建设

    (三)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四)积极推进全要素基层治理共建共享

    (五)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六)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社会事务管理

    (七)推动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

    (八)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工作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

    (二)全面深化改革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严格监督评估

    “十四五””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二:“十四五””民政基本民生保障项目指标

    表三:“十四五””民政社会治理项目指标

    表四:“十四五””民政基本社会服务项目指标



    九原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在“十四五”时期持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民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稳中求进,加强民政系统党的领导,大力发展民政事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上位要求与下位需求相衔接、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战略引领和务实管用相结合。立足我区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和水平,研究发展趋势、谋划长期任务,突出规划的前瞻性与引领性。全面总结合科学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对各项民政业务进行深入分析,摸清底数,明确发展思路,认真研判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短板,精准提出解决的思路和途径。科学设定各项民政业务发展方向和目标体系,突出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做到能检查、易评估。

      三、发展目标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兜底保障功能

    1.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的方式加强社会救助事中事后监管。

    2.不断加大保障力度。适时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

    3.创新“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加快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均等化,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生活条件基本标准,结合适老化改造、残疾人辅助设施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统筹多方力量提供居室改善、家具家电配备等救助服务。实施“积极主动、精准高效”智慧救助先行计划,构建全面覆盖、精准响应、政策集成的智慧大救助模式。推进我区级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加强政府、市场、社会等救助帮扶资源的统筹和联动。

    3.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力量筹资、慈善组织运作的政社联动模式,搭建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平台,增强救助效能。

    4.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推动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难题的解决。坚持“民政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原则,建立健全救助管理工作成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机制。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救助排查整治,完善街道、城乡社区救助网络,形成全方位救助体系。推进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加强日常统筹、协调和督促,强化部门协同,积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强化与公安部门合作,健全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制度,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寻亲服务。建立流浪乞讨人员信息档案,加强人脸识别、指纹识别、DNA比对等技术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应用。打造“互联网+”寻亲服务,实现寻亲不着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在今日头条、内蒙古救助系统、全国寻亲服务平台三方同步发布,加大寻亲助返力度。启用“主动发现,转介服务”机制,做到应救必救。加强流浪乞讨“三无”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推进对长期滞留的“三无”精神障碍受助人员安置工作。加强救助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探索社会购买服务新路径。加大救助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引导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

    5.加强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各级社会救助设施平台建设,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心建设。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6.提升精准救助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推动全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信息比对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强化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整合政策资源,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

    7.不断提高认定的精准性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办法。制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规范核查流程,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细化临时救助对象和类别。建立完善依托基层党组织和城乡社区主动及时发现救助制度,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的“救急难”工作机制,提高临时救助的及时性、准确性。重点要优化程序,强化“急难”救助和“先行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限制。

      (二)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推动关爱服务建设

    1.不断加大保障力度。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以及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城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打造一站式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统筹资源,加快推进我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苏木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嘎查村(社区)儿童之家应建尽建,推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12345”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逐步形成部门联通联动、资源共建共享的关爱保护机制。以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着力创建一批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区。

    3.全面提升儿童福利。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完善和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试点工作,探索将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不断规范弃婴收养行为,依法开展收养评估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儿童福利服务标准化工作。“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街道三级工作网络。到2025年底,实现苏木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以及新任职培训两个全覆盖;对基层儿童福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4.提升保障和关爱水平。增强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实施集中养育拓展计划,推进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重度残疾等困境儿童集中养育,由儿童福利机构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服务。

      (三)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1.全面提升残疾人福利。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好国家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健康发展。

    2.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2025年底前构建1所以家庭康复为基础、社区康复为依托、机构康复为支撑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深化残疾人康复服务内涵,分层级提供专业康复服务,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鼓励残疾人创办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企业帮扶困难残疾人就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残疾人就业帮扶模式。

      (四)积极推进全要素基层治理共建共享

    1.加强社区治理创新。规范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度,强化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工作。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到2025年,全区城乡社区民主协商议事“居民议事厅”覆盖率达100%,并形成“一居一品”特色。努力实现每万人城镇常住人口拥有持证社会工作者不低于10人。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2个),增强数字赋能,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切实减轻嘎查村(社区)负担,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落实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新建城市社区按照每100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50平方米,总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标准;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城中村、城边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传统农村牧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争取到2025年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3.引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参与基层治理。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体化、规范化运作,发挥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作用,通过公益创投、购买服务、项目接洽等方式,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提供支持。“十四五”期间,购买服务金额每年不低于30万元。指导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职责,和有条件的苏木镇街道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提供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平安建设、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等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多跨协同应用场景,健全评估退出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整体质效。

    4.加快苏木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加快推进苏木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加强人员力量配备和场所设施保障,对各苏木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给予更多人才和资金等方面支持,更好发挥社会工作站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培养本土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整合链接资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建立健全苏木镇街道社会工作站长效运行和购买服务等机制,鼓励支持专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工作站运行管理。加强与教育、公安、司法行政、人力社保等政府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基层服务力量的联动,实现社会工作站设施共享、资金统筹、力量协同、功能集成。

      

    (五)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严把“党建关、名称关、人员关、场所关、章程关、资金关”,严格规范登记审批程序,遵循“受理、审核、审批”三个步骤,实行“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申报材料格式、统一行政审批文书、统一归档管理”,社会组织“进门”前的网上申报材料都要严格审核,同时加大对“进门”后的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同时严格执行登记限时办结制度,简化办事手续,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信息管理。

    2.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已成立党组织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采取建立联合党组织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成立正式党组织。成立教育卫计行业党委,过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为社会组织有序运行、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3.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适时启动第三方评估制度。加强各职能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参与的联合监管、联动执法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作用,形成部门监管合力。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黑名单制度,为社会组织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4.培育发展符合重点需求的社会组织。

    从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配合产业主管部门重点培育承接科技类、经济类、民生类、环保类社会组织以及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用好社会组织承接服务、协调融合等功能,促进其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纳入民政工作综合评估、相关部门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到2025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参评率达到30%。新评定3A级以上社会组织50个,社区社会组织占比逐步增加。

    5.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档升级.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建设,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包括党建引领、项目发展、资源对接、内部治理、信息获取等方面的服务。通过综合服务促使社会组织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和自我造血,促进整个公益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并在此过程中对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型模式进行指导、支持和推广,使基层管理创新经验得到推广和复制,进而形成新的社会治理格局。  

     

      (六)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社会事务管理

    1.稳妥有序开展区划地名工作。以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为载体,做好第七轮九原区与乌拉特前旗和达拉特旗盟市行政区域联检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区划界线管理能力和水平。同时做好涉及我区与盟市界两旗和我区与毗邻区行政区域界线纠纷隐患排查和化解工作,健全行政区域界线防范化解应急处理协调机制。

    2.健全地名管理体系。推进地名标识规范化建设,做好地名标识设置和维护工作,形成城乡一体、街楼有序的地名标识导向体系,提升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3.完善农村(城乡结合部)智慧门牌建设。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门牌排序混乱、标识不清等问题,结合工作职责,按照《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结合公安户籍管理及当地实际,精准科学的、排序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门牌号码,制作安装统一的门牌户牌。

    4.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贯彻落实《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互通和功能完善,推动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完善婚姻登记场所、人员队伍建设,统筹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健全婚姻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人员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5.深化节俭惠民殡葬改革。推动生态殡葬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按照公益性为主导、经营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思路,推进以生态安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每个苏木镇街道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十四五”期间,实现苏木镇街道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覆盖,全县遗体火化率达到95%,节地生态安葬可满足20年的良好格局。

    (七)推动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  

    1.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鼓励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专业培训、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到2025年, 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400人左右。优化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环境。鼓励相关用人单位优先聘用持有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鼓励高校社会工作毕业生来我区就业,发挥专业人才作用。

    2.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构建政府支持推动、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慈善组织自主运作的慈善工作格局,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慈善捐赠信用记录、慈善信息统计发布制度以及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依法查处慈善违法行为。

    3.推动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发挥慈善捐赠的社会化优势、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优势和志愿服务的群众性优势,促进三者融合发展。逐步实现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良性互动模式的常态化。

    4.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广运用志愿者信息管理平台,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围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扶老救孤等领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深入开展“3·5学雷锋日”、“12·5志愿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志愿服务宣传展示力度,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八)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工作发展 

    1.完善养老服务法规制度。健全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九原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2.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根据老年人口发展和分布密度等因素,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十四五”末,4个街道、1个镇、28个社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构建5—15分钟服务圈,2022年底新增7家社区养老服务站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等服务。借鉴市级智慧养老服务云平台模式,加快规划建设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形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与市级平台联网形成四级智慧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满足老年人便捷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3.采取“一中心多站点”布局。一中心是指加快农村牧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提高特困供养对象供养能力,确保有入住意愿的特困老年人能够及时入住。多站点是指在原有养老服务站的基础上,整合嘎查村公共服务设施,增设理发室、便民超市、棋牌室、老年课堂、老年餐厅、活动室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便民医养文化体育等服务。                                                                                  

    4.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和完善区级居家养老综合示范(指导)中心、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嘎查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全覆盖、多层次、互补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立健全居家探访制度,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实现建档率100%。开展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完善上门服务标准化流程,推广“家庭养老床位”项目,到2025年,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家庭养老床位”每年新增至少10户。 

    5.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苏木)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力度,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老年人助餐、助浴、助医、助行、助洁、日间照料等服务。2025年底扶持培养至少3家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养老服务企业资源备选库,保障各项养老服务资源能够高质量供给和有效监管。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机制。

    6.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养老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到2025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为65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建档率达90%以上。完善家庭医生责任制,家庭医生团队入户为老年人服务制度。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积极探索医生护士进入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定期实践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基础健康管理、康复训练等服务。

    7.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兜底服务制度。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情况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大对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帮扶支持力度。制定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和项目清单,建立困难老年人探访制度,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与辅具租赁业务。对分散居住的困难老年人委托居家养老服务站、近亲家属、邻里、义工实施生活照顾,推广普及实施“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8.打造“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健全老年人数据库管理,及时提供快捷的在线咨询服务、上门紧急援助、协助就医等服务。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新业态,改善服务体验,整合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家政、助餐配餐、医疗、志愿者、慈善超市等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运用5G通讯、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适老化智能居家产品、智能康复辅助器具、老年健康智能监测设备、养老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在养老领域的研发、推广、应用。

    9.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引入品牌养老服务企业投资运营哈林格尔敬老院,增加康复护理型床位,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10.持续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推广《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加快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医养康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到“十四五”末,各养老机构都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养老服务企业标准。

    11.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2025年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覆盖率达100%,确保老年人能够获得连续性医疗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12.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针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需求,增加或整合镇村养老服务设施在老人相对集中的村建立“集体居家养老”,老人相对分散的村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

    13.加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精神、健康等方面的关爱。持续推进全国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动态信息更新机制,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提供紧急援助等信息化服务。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发挥社工的活动组织、资源转介、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作用。

    14.创新农村邻里互助服务模式。推广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培育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队伍,搭建党建引领、镇街主导、村委监督、村民参与、机构支撑的农村社区邻里互助照顾支持网,到2025年互助型养老服务机构村居覆盖率达50%以上。积极推进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养老,试点开展老年养老互助合作社。对农村邻里助老员进行备案登记,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参与邻里互助服务,邻里助老员按服务时长给予一定的补助。开展“三社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双百社工”作用,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培育农村老年人协会、农村社区为老服务组织,组织村干部、社工、助老员、志愿者等开展定期巡访,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采取社会捐赠、老人自筹、村民互助等方式举办更多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做好专业运营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15.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服务职业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开展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十四五”末,养老服务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设立养老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16.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医、娱等养老服务需求,加大外引内联力度,积极引进品牌适老化产品、老年辅助器具生产、运营企业入驻九原,同时培育本土养老企业实施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兴胜老年公寓打造医养结合模式,基本形成多元参与、优势互补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布局完善、多业融合的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成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显著的养老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服务优质、带动力强的骨干企业,养老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打造融合中铁黄河九原健康示范区,助力九原实现康养产业战略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和丰富新时代“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为民服务意识,加强民政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民政干部培训和对外交流,提升民政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层组织结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办公设施及工资待遇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确保人才队伍建设任务有效落实。严明纪律要求,加大问责力度,严查顶风违纪,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提升民政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苏木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运行监管和指导,全面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

    (二)全面深化改革

    在社会福利等领域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社会动员机制,形成社会事业社会办的发展格局;建立民政综合统筹机制,推动部门协作,加强社会保障、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义工队伍和社会专项事务之间的衔接,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协调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坚决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民政行政行为;积极开展民政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初步形成民政标准化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统一民政设施建设的硬件标准和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软件标准;完善民政基础资料数据库,建立集中统一的民政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民政业务网点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推进人本化、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五化”民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层级、多形式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推动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民政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将社会资本引入民政服务领域。合理分配民政资金,促进城乡民政事业统筹均衡发展。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审计监督和效能评估,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使用高效。

    (四)严格监督评估

    “十四五”规划涉及的各项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准确把握规划推进的进程,确保各时期改革任务目标明确清晰,举措具体务实。对规划事项的推进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按照任务分解在不同时段开展规划进展评估,确保“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各项规划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实现预期目标。

     

     

     

    “十四五””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

    万人

    0.3

    预期性

    2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预期性

    3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75

    预期性

    4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

    预期性

    5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约束性

    6

    县级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7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100

    约束性

    8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9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0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60

    约束性

    11

    苏木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8

    预期性

    12

    苏木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8

    预期性

    13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万人

    0.04

    预期性

    14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80

    预期性

     

     

     

     

    二:“十四五””民政基本民生保障项目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内容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儿童福利

    1

    基层儿童福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覆盖率

    100%

    预期性

    2

    旗县区培育和孵化1家及以上具有专业水平的儿童类社会组织

    1

    预期性

    社会事务

    3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覆盖面

    100%

    预期性

    4

    旗县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设施覆盖率

    100%

    预期性

     

     

     

     

     

     

     

     

     

     

     

     

     

     

    表三:“十四五””民政社会治理项目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内容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基层社区治理

    1

    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基本达到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率

    100%

    预期性

    2

    城镇智慧社区覆盖面

    50%

    预期性

    3

    打造特色社区

      2个

    预期性

    社会组织治理

    4

    新评定3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

    50家

    预期性

    5

    政社分开完成率

    100%

    预期性

    6

    市及旗县区每年平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金额

    30

    预期性

    慈善和社工

    7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达到

     400人

    预期性

    8

    知名慈善品牌数量

     1个

    预期性

    9

    建立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

    5个

    预期性

    10

    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

    100%

    预期性

     

     

     

     

     

     

     

     

     

     

    表四:“十四五””民政基本社会服务项目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内容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属性

    养老服务

    1

    社区和嘎查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100%

    预期性

    2

    新建小区社区养老养老设施配置率

    100%

    约束性

    3

    养老服务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90%

    预期性

    殡葬

    服务

    4

    县级行政区域殡仪馆覆盖率

    100%

    预期性

    5

    殡仪馆设施设备达标率

    100%

    预期性

    6

    推进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可满足年限

    20年

    预期性

    7

    提高遗体火化率

    95%

    预期性

    婚姻服务

    8

    结婚登记颁证仪式覆盖面

    100%

    预期性

    9

    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

    100%

    预期性

    10

    社区健康婚姻辅导站覆盖面

    5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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