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区“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及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021—2025年)
九原区应急管理局
目 录
一、成效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分析。
二、“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
(二)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三)强化防灾减灾能力。
(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升。
(五)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六)深化双重预防控制体系。
(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八)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九)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四、重点工程
(一)大力推进科技强安战略。
(二)推进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
(三)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二)加强考核评估。
(三)发挥人才作用。
(四)确保资金保障。
(五)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包头市九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九原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相关精神,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成效与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包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九原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主动履职,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培训,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应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1.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十三五”时期,九原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人数16人,占全市688人的2.32%。道路交通事故由“十二五”期间的294人减少为50人,下降82.99%;火灾事故由“十二五”期间的1054人减少为408人,下降61.29%。规划的其余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全面加强。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区安委办起草制定了《九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并经区政府2020年第4次常务会议、区委十届102次常委会研究通过,于2020年6月1日由区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全区实施。修定补充完善了《九原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及时调整区安委会成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落实部门“三个必须”责任。实施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置”,落实部门、行业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由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苏木镇街道办事处、企业主体“纵向五垂直”发展,全区36个部门实现了“横向一共担”的“五级五覆盖”安全工作网格化监管目标。
3.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有限空间、粉尘防爆、事故企业“回头看”、标准化厂房、起重吊装作业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精准执法。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和监管机制,通过“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的工作机制,聘用第三方机构对区内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开展联合执法推进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对老旧小区、手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整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区安委会制定了12个专项实施方案并印发,转发2个市级专项实施方案。在2020年,共对914家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隐患887处,其中发现19处重大隐患并全部完成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共处罚22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86份,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3份、整改复查意见书113份,共实施事故和执法监管行政处罚101.68万元。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以行业和专项监管部门为主建立横向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了行业和区域管理单位应急管理职责。以区、街镇(园区)、社区(村)建立纵向监管体系,完成我区三级网格监管体系建设,街镇、园区等区域管理单位建立健全了基层网格员,培训合格后开展基层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同时发放了“智慧安监电话卡”,利用网格化信息监管系统APP和“钉钉”协同平台,及时报送检查动态,按要求及时兑付基层网格员的工作津贴。为执法人员补充配置执法专用车、执法专用电脑、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提高执法装备水平。
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强化源头管理,依法严格审批。对梳理后的268项权责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截至2020年,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仓储)换证、变更、新办共20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换证、变更、新办共26件(包括农区)。自2020年8月1日起,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停止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换证、变更、新办共8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1户企业。对全区7户22处重大危险源要求企业严管严控,紧盯死守。
5.应急管理能力得到提升。组织编制了《包头市九原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头市九原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包头市九原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包头市九原区处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包头市九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九原区汛期应急指挥预案》。修订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审查备案工作,并指导重点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全区8个地区、20多个部门负责人观摩了神华包头煤化工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同时也检验了全区应急响应能力。在包头市泉山金矿有限责任公司地下采矿现场进行了地下矿山斜井提升运输系统跑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在事故的应急响应、信息汇总上报、事故企业的基本情况资料调取、安全专家的第一时间参与和协调各部门分工联动等各个方面都牵头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6.防灾减灾工作。完成了全区应急避难场所普查,重新加装制作了6块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定期、不定期巡查哈业胡同镇、哈林格尔镇、麻池镇3台地震监测设备。区应急管理局和内蒙古蓝天救援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区武装部(40人应急排)制定联动机制,整合优化应急救援队伍。筹建了面积180平米的应急物资库,储备了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物资。在协调对接市气象、地区部门工作的基础上,完善气象应急联络员人员信息,督促各苏木镇、街道办事处完成了年度气象应急预案和各嘎查村社区气象应急行动计划上报工作。组织编制、修订了《九原区地震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13套,并已印发全区贯彻执行。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
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区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并在哈德门沟开展防山洪应急演练。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并督促鑫达金矿乌兰不浪沟办公住房区迁移、河道清淤,梅力更沟蓄滞洪渠等问题限期整改。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汛情上报工作,每周对辖区各行洪沟、险工险段至少进行1次巡查,检查巡查三岔口、打不素险工抢险情况和巡堤巡防30余次。协调巡查上报三岔口险工抢险加固情况。分班次督察包茂高速昭君黄河大桥施工栈桥拆除现场,疏通了流凌河道。针对黄河大流量下三岔口险工应急抢险工作,第一时间向市防汛办上报《关于申请黄河大流量下三岔口险工应急抢险加固资金的请示》及《关于做好黄河三岔口险工抢险加固工作的报告》,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争取到三岔口防汛资金300万元,有效保障了黄河三岔口险工抢险工作。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做好了黄河大流量下落实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并向沿黄各镇、单位下发紧急通知。
认真履行防灭火指挥职能,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做好了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分时段节点及时下达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通知。清明节、中元节两节期间,每天派出专人与苏木管护中心一同对苏木沿山重点防火区进行巡查,确保无重大火情发生。
7. 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聘请专家深入鑫达金矿等重点企业开展实地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集中统一举办了矿山安全管理培训班,组织指导神华煤化工等重点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开展“安全七进”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共有17个部门和重点企业推出的24名选手参加了演讲比赛。通过“九原应急”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2020年6月16日在九原廉政广场组织开展第十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共17个部门、3个地区、3家企业,近300人参加了活动,现场共悬挂7条主题宣传横幅、运用1块户外LED屏、展出52块安全生产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科普读本、儿童安全教育绘本等40余种,共计2万多份。
8.优化营商环境。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简化了审批程序并集中到区市民大厅窗口办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了“放管服”无缝对接。实施科学执法。建立“一企一档”的安全管理模式,实施精准执法。实施“政府买服务、专家查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聘用第三方机构,免费对区内重点企业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工作。采取“一对一”服务。对个别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分析。
“十四五”时期(2021年—202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九原区发展阶段性特征,科学编制有效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夯实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基础,把牢重大安全风险防范源头,创新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方式,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监管责任落实,抓住新发展阶段安全生产机遇。同时也要积极面对新时期安全生产挑战,做好一切准备坚持打好攻坚战,对九原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安全生产面临的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包头市党委、政府以及九原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思想保证和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快速创新发展,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有利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安全愿望,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这些新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将同步推动九原区安全生产迈上新台阶,实现安全发展。
我国已经全面进入信息科技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工业智能、移动APP等技术手段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大大提高了生产率,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通过工业互联网在安全生产中融合应用,增强工业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速安全生产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转变,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这为我们面向“十四五”时期,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中,实现更安全的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2.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九原区现有各类工矿商贸企业265户,重点监管企业124户,非重点企业141户(主要是物流、汽配、修理、贸易、煤炭、4S店等)。重点企业中:非煤矿山企业7户(包括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企业61户(生产企业8户,经营企业47户,运输企业2户,天然气企业4户),其他类行业企业56户。全区规模以上企业50户,央企7户。全区有重大危险源12处,涉及9户企业。涉及的行业领域广,安全生产监管的压力非常大,主要是区内中小企业数量较多,传统产业占比较高,职工安全素质普遍偏低,安全技术人才缺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依然十分脆弱。一些传统企业设备陈旧老化,部分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更新改造欠帐多,投入严重不足,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彻底根治,安全防控措施不完善。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抢工期赶进度,“三超”、“三违”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屡禁不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问题突出。在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时刻存在,风险防控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特别是新企业几乎没有企业文化积淀,安全管理水平低,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且不断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对安全生产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城乡结合带存在的村镇小微企业、手工作坊,规模小、装备差、工艺落后,安全保障措施不足、劳动力素质低,且缺乏必要的岗位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匮乏,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成为安全生产监管难题。同时由于我区应急管理局人员编制有限,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相对缺乏,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体系不健全,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差距较大,抢险救援技术装备严重不足、物资储备不足,缺乏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救援演练不够,虽然签订了救护协议,但救援队伍对企业的现场情况不熟悉,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在第一时间展开救援。
二、“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九原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通过强化科技支撑、监管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法治环境,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九原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规划目标。
到2025年,九原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逐步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预控体系不断完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继续提升,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控制指标持续可控。与“十三五”期间相比,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5%,死亡人数下降10% ,本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 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5%,实现我区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持续好转,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
1.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按照《关于推进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关于转发<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标准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九原安委办发〔2018〕16号),督促辖区企业推进落实主体化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职业健康管理自查,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苏木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全面落实企业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贯彻执行《九原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完善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标准化的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18〕25号)等精神,以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完善各层级、各岗位、各工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内容,明确从公司(厂矿)到车间部门一直到班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和考核标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全部进行长期公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4.强化企业现场管理。加强作业行为管理,监督指导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艺、重点产品的安全监管,在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因素场所设置警示标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严格实施审批许可管理,对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区域内作业的,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和措施,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加强设备设施检维修环节管理,严格管控设备设施建设、安装及验收环节,要定期检测检验特种设备。按规定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依法依规进行拆除报废。
5.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考核奖惩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考核管理,将安全生产考核融入领导干部履职和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中,与每位员工收入挂钩,鼓励从业人员建言献策。落实和推进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1.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建设,充实基础力量,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救援决策水平。按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建立健全“三部两委”(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设置,理顺各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力量之间的协调联动关系,做好应急管理衔接工作,处理好“统与分、防与救、上与下”的关系。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间的应急协作,按权限协调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推动各苏木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报告、信息共享、协调沟通等机制,构建快速响应、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实现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指导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依托,巩固、整合现有救援队伍资源,重点加强区域性和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专兼结合、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建设一支高素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公安消防、生态环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医疗救护、矿山救援、防汛抗旱、地震救灾、气象应急等专业力量,建立区、苏木镇(园区)两级综合性应急处置队伍,配置标准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健全应急物资的维护、补充、更新、调运机制,统一培训演练,发挥其灾前预防和灾后先期处置作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鼓励各类企业建立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救援队伍参与社会救援。加强应急救援人才储备,规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标准制定、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和伤亡抚恤政策。
3.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构建覆盖全区域、全层级、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推动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强化各类各层级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和数字化应用,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可操作性。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等形式的应急演练,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注重应急演练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发挥演练成果对应急预案的调整修订、改善提升作用,全面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
4.应急救援基础保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装备配备,强化应急物资紧急运输能力储备,健全应急物资的维护、补充、更新、调运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统筹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救援应急物资储备、灾害救助应急物资储备,建成以区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核心,苏木乡镇政府储备为支撑,以商业储备、能力储备为基础,以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形成覆盖全区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要在保障正常防扑火需要的基础上,都要建立起扑火装备物资储备库并有足够的装备物资储备。要达到属地同时处置2起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装备物资储备量。实施消防队站及消防水源建设,配备所需消防车辆、救援器材。高标准建成集协调调度、消防救援、物资保障为一体的5000平方米应急指挥中心。
5.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工作流程,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情监控,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强事故单位与政府应急救援的联动,统筹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运用。企业要不断完善应急预响应机制,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分级指导、总结评估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三)强化防灾减灾能力。
1.指挥体系建设。以感知数据为支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为重点监管、科学施策提供支撑。贯通我区与市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事故灾害应急指挥网络。建设集指挥调度与灾情会商、灾害应急值守、灾害遥感监测、灾情评估、数据与数据库管理为一体的指挥系统。构建“源头减排、雨水蓄排、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系统。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实施新都市区应急消防救援指挥中心和九原区人防地下指挥所工程,建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动态加固机制,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风险防控和防灾减灾工作体系。
2.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合作机制,加大应急管理数据共享力度,实现预警、监测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防、救有效衔接。通过高危行业监测预警系统的投入使用,实现应急指挥调度的针对性、科学性,提升应急指挥能力水平。加强资源整合,建设“应急指挥一张图”,健全完善草原森林防灭火“1186”工作机制和防汛抢险救援“1279”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实现重大风险(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等数据采集。
3.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建立完善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通信指挥体系,纳入总体应急救援通信网络和指挥系统,实现热点定位、火情实况传输、火场绘制、态势模拟、调度管理、通信联络、扑救指挥为一体的数字化、可视化指挥功能。加强网络建设,力争林牧区防灭火重点区域公网覆盖率增加30%以上。
4.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针对当前存在的隐患,加强防汛抗旱保障能力建设。建立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物资计划、储备、更新、调拨、配送制度,满足防汛抗旱应急需要。加强基层装备配备能力和指挥系统建设,配备卫星电话、无人机、喷射防汛救生艇用于凌汛期的巡河、救援、抢险工作,以提升各级防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能力。建设基层抗旱物资器材保障项目,采购必要的设备设施。
5.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升基层消防救援能力,推进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推进农村地区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建设,强化“村村响”防灾减灾救灾实际应用,开展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加强新技术在基层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应用普及,建立具备在线学习、业务交流、经验分享与专家技术咨询功能的网络支持平台。
(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升。
1.健全监管机制。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推动落实各项改革工作。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加强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专业人才引进、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严格落实《九原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领导干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细化责任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时修订完善《九原区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进一步厘清明晰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2.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按照《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分级分类精准执法。充分利用市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和执法培训中心资源,加强我区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其职业素养和技术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机制,严格执行上级安监部门制定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补充配备现场监督检测、调查取证分析、应急值守处置等专业执法所需的基本装备、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一单两库一平台”,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前提下,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施企业信息归集,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市场行为,推行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方式实现管理目标。
4.压实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健全完善园区、镇、街道等区管理单位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基层网格员的工作机制,全面实行网格化责任动态管理,配齐配强专(兼)职网格员,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基层网格员责任清单,针对性地进行培训,理顺对基层网格员日常发现隐患、违法违规问题的上报、处理流程,明确纳入网格管理事项清单及退出标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基层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镇(街道)、园区等区域的安全监管基层网格员队伍稳定。
5.加强对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产专项服务,逐步交由安全生产社会服务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充分发挥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社会化服务。引入市场化竞争性选择机制,规范服务市场从业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用体系管理,推动其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建立专业中介服务机构诚信体系,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规范和整顿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推进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体系建设。
(五)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1.强化法律法规普及。深入贯彻学习领会和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素养,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把安全法治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培训使各级领导干部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文书评审、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执法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阳光执法”,同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好“行刑衔接”。
2.推进依法治安。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优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和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科学制定执法计划,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实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处罚力度,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处罚。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继续完善与其他有关部门信息通报、联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双随机”执法方式,强化跨部门组织、执法、反馈、处罚、整改确认等环节协调联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3.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法制决定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纠错机制。依托政府政务网站搭建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和格式。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强化事后公开。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优化配置记录设备、严格记录归档。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推广应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动员广大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强化执法保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0]35号)要求,强化执法保障。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明确执法经费的使用范围、审批程序、保障措施。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配齐执法装备和执法人员个体防护用品,改善执法工作条件。
5.加强执法队伍形象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健全完善我区三级网格监管体系。积极推动我区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增编扩员,规范网格化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大对安监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宣传推广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先进典型,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6.健全“行刑衔接”机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按照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常态化协作机制和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涉嫌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移送公安机关的相关手续。要逐步落实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
(六)深化双重预防控制体系。
1.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和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要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控力度,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进行全面辨识,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监测监控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
2.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的政府监管体系。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分行业明确安全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明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指导企业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结合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区域安全风险数据库。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
(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1.持续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标准化。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监管机制,大力推动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推进一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及时将新增企业纳入达标创建范围。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建立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与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挂钩,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要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鼓励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提高先进安全生产标准采标率。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引导等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小微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提高区内各种规模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级别“提档升级”工作。
2.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安全文化引领工程,着力培育安全理念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安全物质文化和安全行为文化,按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并进行动态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加快建设并形成一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社区(村),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要广泛开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公益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认真查找、防范、化解身边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应急科普综合体验馆或科普基地,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在传播安全文化方面的作用。
(八)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消防、金属冶炼、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危险废弃物、城镇燃气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危险化学品。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源头防控能力,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执行产业政策。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提升行动和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行动,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加强高危化学品使用和废弃环节管控,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强化危险化学品信息化建设,借助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数据归集共享,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人员、能力、作风建设,提升战斗力。配合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开展《2021年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空间建设应用指南(试行)》、《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的相关工作。
2.矿山。推动企业健全矿井风险防控技术体系,建立矿井重大灾害预警、设备故障诊断系统。加强矿山深部开采与重大灾害防治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创新应用,有序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督促企业健全矿井风险监测与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体系。
3.建筑领域。开展城市体检,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指导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非法转包、层层转包等违规行为,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能力。
4道路交通。加强客运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
5.消防安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抵御火灾风险水平,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和“全灾种、大应急”能力,升级改造公共消防设施,提升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水平。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棚户区、城乡危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尤其是城中村、城边村,依托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开展消防安全素质提升活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实现全覆盖培训。加快培育和规范发展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机构。以建设立体化火灾防控体系和提高灭火救援专业水平未重点,不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6.金属冶炼。严格项目准入,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金属冶炼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强化煤气作业场、高温熔融金属、涉氨制冷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设置专职和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实现金属冶炼企业的全面提质升级。
7.特种设备。督促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及源头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发现超范围充装、超检验有效期充装等重大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交管大队依据自身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持证制造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生产(包括超范围生产)起重机械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监管,督促物业服务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安全整治,督促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查清底数及安全状况。
8.危险废弃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打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结构,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
9.城镇燃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提升,推广“煤改气”,逐步解决“城中村”、棚户区、城边村原煤燃烧问题。深入开展燃气管网报警装置和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燃气管网保护措施,加大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治理力度,加强燃气用户安全宣传教育。
10.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风险防范,严格大型群众活动审批,落实防踩踏措施。
(九)完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社区宣传栏、“村村通、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开展多元化宣传教育活动。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及时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新闻发言人、专家、通讯员、网络评论员、志愿服务者、安全生产监督员等队伍建设。
2.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着力推动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提升安全技能水平。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培育安全生产领域职业管理人才和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推进网络考试中心的建设,建立优秀安全培训课程资源库。利用包头市全市建立的安全技能实训基地、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等,进一步强化高危行业安全教育培训供给。举办产教融合对接洽谈,推动一批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设置“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专业,面向企业招生,通过“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培训模式。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职业院校或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基地,推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培训服务协议,提供长期、量身定制的安全教育培训业务。选拔安全生产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安全生产专家组成讲师团,或者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小微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帮扶工作。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安全教育培训机构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安全培训下基层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全员安全培训服务。
四、重点工程
(一)大力推进科技强安战略。
1.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联合,加强安全科技创新与研发。支持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企业联合开发研究安全生产新技术,鼓励自立课题、自主开展安全科技攻关。推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事故防控技术研究,研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技术装备。研究基于风险设备的分类技术,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将安全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全区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依托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发布、成果推介等技术转移一体化服务。
2.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业加大风险防控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力度,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难题。整合发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安全科研力量,培育新型安全生产研究智库,加强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研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科研基地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其他行业领域相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基地平台建设。
3.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研中试、工业化试验、试生产基地,解决安全科技研发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推动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共同建设安全科技人才创新团队,加快培育一批安全科技型企业,一批安全科技领军型专家。
(二)推进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
1.优化安全生产专业和人才结构,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需求与院校人才招生培养对接工作,面向安全生产需要,培养安全意识强、具备一定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各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快培养一批既懂专业技术又懂安全的复合型人才。鼓励企业与学校合作,采取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联合办学、短期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专业人才。指导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安全技术科研机构建设安全培训基地,承担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主动接受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活动。
2.健全完善我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对安全生产专家遴选条件、程序、聘用年限、权利义务、劳务费用等做出明确规定,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积极推进专家为安全生产提供政策法律和专业技术支持。
3.将执法人员派送到专业科研院所学习,努力提升安监队伍整体素质。与辖区重点企业协商,采取机关与企业“联姻结亲”的形式,分期阶段性的调训企业安监骨干到机关,下派机关优秀干部进企业,相互学习,相互交流,联手共管安全生产。
(三)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
1.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2.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对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有关媒体、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依法从严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
3.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用体系管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专业安全服务机构考核评价和惩戒淘汰机制,引导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支持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强制险与商业险有机结合。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物资保障、舆情发布等协同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和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开展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等工作,突出解决城市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适应不协调等问题。推动开展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对区里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物资储备、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谋划储备、开工建设、建成运营一批重大项目提供有力支持。对九原(国际)物流园、九原区西部能源总部基地与智慧物流产业园、九原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项目提供全力的支持与配合。
2.聚焦“一窗受理”,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深化“一件事一次办”以及“网格化服务”“帮代办制度”等改革,实现“高新事、高兴办”。聚焦“一网通办”,梳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帮代办”事项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全力打造审批做少、服务最好、速度最快的一流营商环境。
3.创新执法模式,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转变工作作风、敢于动真碰硬,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明确各负有监管部门的职责,完善年度执法计划,科学确定重点检查企业,通过“全覆盖”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形式,确保执法检查科学有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建立完善重点企业安全基础电子台账和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工作机制,推进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通过对加强组织领导、执法教育培训和专业力量建设,增强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五)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1.建立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利用无线传感、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依托有线、无线、移动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手段,建设统一的应急数据中心。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分级预警预报功能。
2.围绕危化品仓储、生产装置等重大危险源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风险,形成从企业、园区、监管部门到应急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将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部位、重点设备等纳入监管系统,实施在线动态监控,对动火、动土、受限空间、登高、起重、出入口人数等信号进行自动分析,对危险因素进行实时监测报警,实现智能管理。
2.按照统一部署,会同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水务局、住建局、区林业和草原分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信息,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按授权负责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发布工作,推动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及应急救援情况。
3.以物联网、无人机和视频感知建设为主,重点建设5G图传系统,利用移动指挥终端、应急指挥车移动指挥平台支撑现场监控、可视指挥、应急管理日常办公、执法勤务等移动应用。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等进行监测监控,实现区域全面、可视化监控和管理。
4.建立以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街镇、社区、站所、网格员、执法队员、企业、居民为一体的多级联动管理平台,并实现与市应急局网格化管理系统的对接,进行即时通信、视频会议、协同办公等基本功能,系统实时了解现场情况,并定位了解人员位置信息,进而通过语音实现对现场的指挥调度,实现与基层安监员实时连线,规范事件处理流程和考核机制。
5.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企业联网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信息化系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与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共建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利用,推进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落实,推动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6.支持“中国磁谷”等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互联网服务商与农牧业生产大数据、物联网、空间信息、智能装备深度融合,实现对生产全过程的实时监控、精准管理、远程控制、灾害预警、产品追溯和智能决策。依托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明拓集团、内蒙古浦景聚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基础,提升工序装置数控化水平,打造智能工厂和智慧车间。大力推动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产品交易、智慧消防、安全监管三大智能化信息化平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区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规划的实施工作,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把实现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发展。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的作用,按照安全生产规划实施进度要求,明确责任和路线图,确保规划的各项任务工作得到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规划中的工作,促进部门联通和信息共享。
(二)加强考核评估。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划实施考核督查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和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做好年度工作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积极推动规划实施,确保规划主要任务目标如期完成。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故技术原因调查分析,通过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发挥人才作用。
完善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多方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人才制度创新,着重安全生产监管人才、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安全生产高技能人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加快安全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
(四)确保资金保障。
实施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充分利用税收、信贷、保费等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基础性建设。时刻关注中央、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指示,及时、充分理解安全生产有关的精神,根据上级政策、投资方向,将九原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勤汇报、多沟通,勇争敢跑,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包头市在安全生产专项投入方面的支持。
(五)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保障劳动者合法的安全生产权益,确保劳动者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基层社区等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完善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作用。利用新媒体拓宽群众举报途径,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