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制度,稳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机制改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5年版)》(内农牧医发〔2024〕773号)文件精神和《九原区动物疫病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安排》,九原区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情况如下:
一、补助病种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和包虫病。
二、补助标准
畜禽免疫单一病种疫苗年度补助金额计算公式:
畜禽补助金额(元)=疫苗补助价格(元/毫升、头份)×免疫计量(毫升、头份)×免疫次数×免疫畜禽数量。
三、补助金额
参照2024年自治区、市级政府采购疫苗价格,畜禽单头(只/羽)补助金额如下:
高致病性禽流感:每毫升0.3元;口蹄疫:猪口蹄疫每毫升1元;牛、羊口蹄疫每毫升1元;小反刍兽疫:每头份0.3元;布鲁氏菌病活疫苗:布病基因缺失疫苗(M5-90Δ26)株每头份1元,布病A19疫苗每头份10元。
对符合条件的32家养殖场户、1家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馈至九原区农牧局。
联系人:韩雪 联系电话:0472-6887005
附件:
2025年九原区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情况公示表.xlsx
九原区农牧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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