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包头市九原区2024年农作物秸
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为确保包头市九原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九原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九原区农牧局委托第三方,经专家组对本次参选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评审后,确定名单如下:
(1)包头市鑫鑫茂源农民专业合作社
(2)包头市旺富园农机专业合作社
(3)内蒙古盛鼎辉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4)包头市益晟良农牧业机械设备农民专业合作社
(5)包头市赵换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6)包头市许忠杰种养殖农牧业机械农民专业合作社
(7)内蒙古刘伯逸农机专业合作社
(8)包头市吴四农机专业合作社
(9)包头市麦圈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10)包头市阿路农机专业合作社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九原区农牧局。
联 系 人:白雪
联系电话:18547208001
九原区农牧局
2024年11月11日